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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3年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步骤 1、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什么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
谁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的。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员。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人员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申请经济适用房的人员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申请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据了解,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产物,享受免交土地出让金以及减免相关税费等优惠政策,虽然已购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一样,拥有完全产权,可以直接在市场上交易,但是由于当初建造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性目的在于照顾中低收入群体,所以,已购经济适用房在买卖时,仍受到一定限制。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年限的限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各地对此又分别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以北京

购经济适用房

2024-09-13
购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单身购房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上);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年收入标准: 低于或等于在市购买一套60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的六分之一。具体标准由有关部门调查确定,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购经济适用房的流程 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流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区房改办在有
谁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的人员。 4、满足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人群。 由于各地的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别,上述规定的对象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具体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员还要参见各地的规定和政策。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在现在越来越普遍了,我们手中握有经济适用房的人比较关注的就是房屋上市的问题,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房子,基本上每个城市都有相关经济适用房的规划,那么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可以吗,什么流程? 网友咨询: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可以吗,什么流程?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解答: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是可以的。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
哪些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目前能够买卖的经济适用房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二)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未备案的以购房家庭办理产权登记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离婚析产和法院判决除外),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应按照不低于计征单价(实际成交价高于计征单价的,按实际成交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差价的60%缴纳增值收益,用于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三)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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