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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之前被对方画的美好牢笼中蒙骗了,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根本不如自己之前所说的那么有钱,或是对方压根就没有那么强的能力等等,很多人就觉得自己被骗婚了,但是,结婚前隐瞒家庭状况属于骗婚吗,如何认定骗婚? 网友咨询:被骗婚了婚姻可撤销吗?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赵通律师解答: 隐瞒家庭情况不算骗婚。骗婚,是以婚姻为诱饵诈骗钱财,或用欺骗手段缔结婚姻的行为,俗称放鸽子是最常见的婚姻诈骗形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
网约车的出现改变了我们站在路边招手打车的方式,利用手机APP足不出户手机约车,方便快捷。现在有很多人都已注册成为网约车车主,用其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他们在下班之余接个网约车订单,顺路载客还能贴补油费,感觉很划算。但是,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属于改变车辆用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吗? 网友咨询: 家庭自用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赔偿吗? 江西玉笥律师事务所胡水光律师解答: 车辆保险合同属于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网友咨询: 魏秀梅于2019年12月4日3时许,在北京市丰台区新村二里18号楼1单元201室家中,因家庭琐事与其丈夫张某1发生争吵,遂持汽车方向盘防盗锁多次击打被害人头面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魏秀梅于2019年12月4日向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投案。魏秀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浙江修源律师事务所卓辉律师解答: 魏秀梅不能正确处理家
《民法典》对家庭财富传承的积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对于中国的家庭财富传承是个利好。 《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作为家事律师,最关注的还是这一部分内容的新规。这里就针对继承事务相关的条文作解读,看看《民法典》对家庭财富传承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确定了遗嘱执行人和遗嘱管理人 条文: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刘冰与被害人韩某1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女韩某5。2021年10月7日20时许,在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兴隆庄村四区20号家中,因韩某1用电子打火机点火器恐吓女儿,刘冰责怪韩某1,二人遂发生肢体冲突,其间,刘冰持刀刺扎韩某1胸部等处。韩某1被亲属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韩某1系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22日17时许,耿亮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的家中,因家庭矛盾与其父耿某产生争执,后耿亮用拳头和U型锁反复打击耿某头面部及胸部,致耿某死亡。 经法医鉴定,耿某符合被他人持有一定质量的金属类钝器反复打击头面部及胸部,造成颅骨粉碎骨折,脑组织挫伤,胸骨、肋骨多发骨折等,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021年6月22日17时59分,耿亮拨打“11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8年4月24日15时许,辛敖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出租屋内,与其妻被害人洪某1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辛敖持事先购买的水果刀扎刺被害人洪某1颈部、躯干部及肢体部,并用双手扼压洪某1颈部致洪某1死亡。经鉴定,洪某1符合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辛敖让其母亲薛某1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候民警。辛敖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杀害被害人洪某1的犯罪事实,其亲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8年4月14日9时许,杨进生在北京市昌平区大宫门村120号自家的东厢房内,因家庭生活琐事与其妻子张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杨进生将张某推倒在地后,扼压张某颈部并用腰带勒张某的颈部,经鉴定,张某符合被他人扼压颈部、用软质物体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杨进生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杨进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张颖博律师解答: 杨进生因家庭生活琐事故意非法剥夺
现实生活中,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非常常见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咨询: 2018年2月7日20时许,曹沪伶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32号院保利芳园小区6号楼2902室内,与周某1发生争执,周某1用盘子砸、用拳头打曹沪伶后二人互殴,在互殴过程中曹沪伶持尖刀刺扎周某1的左额颞部、胸背部等部位多刀,伤及胸主动脉及左肺致周某1失血性休克死亡。曹沪伶作案后向到场的民警投案。 曹沪伶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双方达成调解。 曹沪伶会受到怎样的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7年6月12日10时许,耿书彩与其儿媳刘某1因琐事发生矛盾后,在北京市房山区×××26号楼5单元16楼与17楼中间过道处,将其孙女刘某2从窗户扔出,造成刘某2因高坠致颅脑损伤合并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后耿书彩被抓获归案。 耿书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潘成东律师解答: 耿书彩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后果严重,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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