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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相关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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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人都晓得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算工伤,那如果是在上班途中走路摔倒受伤甚至死亡算工伤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申请人申请工伤时,需要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需要认定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像走路滑倒或因路滑骑自行车摔伤的等类似的情况,因不算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一般不会为此出
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即在事故中无责任,或者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由此可见,工伤只要是指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伤害和职业病。 一、如何认定上下班途中?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关系都是不能否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对劳动者的人身安全负责的。那么,不存在劳动关系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劳动关系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但是如果涉及超龄劳动者、违法分工问题,那么这类工伤认定并不以劳动关系的认定为前提条件。在实际操作中要结合自己属于哪一种情况,来确定操作方案。对于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案件,则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劳动关系认定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一、如何认定工伤? 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
劳动法一般都比较保护劳动者一方,那么,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件的时候,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工伤认定该如何申请? 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拖的时间比较久,此时再提出申请的很有可能被告知已经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认定部门此时就会不予受理申请。因此,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都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那究竟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多久呢?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因工作原因所造成的伤害,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发生工伤后一般都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工伤一级伤残享受什么待遇? 一、工伤鉴定为一级伤残如何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如果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的,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获得认定后,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付,那么请假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能否认定为工伤? 网友询问: 请假回家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工伤认定有哪些情形? 北京东卫(成都)律师事务所蒲际帆律师解答: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乍看起来,向公司领导请假后回家的行为本身不属于工作完成后的下班回家概念,但是客观分析起来,按规定请假也是职工的义务,从广义上讲,也属职工向单位提供义务的范畴
在我们生活中,劳动者受到工伤,可以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去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那么,如果工伤鉴定为二级伤残如何进行赔偿呢? 一、工伤鉴定为二级伤残如何进行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网友咨询: 周某于6月23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于9月22日开始回原工作岗位上班。后因周某认为原班组安排让其一个人完成打包的工作不安全而拒绝服从工作安排,原班组则以周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申请将其调离原岗位。公司遂召开了由公司领导、工会负责人、生产部长、班组长以及周某共同参加的专题会议,后公司作出《关于周某调离原岗位的通知》,将周某工
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所以,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夫妻一方个人才财产? 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陈志华律师解答: 工伤赔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工伤赔偿属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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