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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借贷行业的发展,很多人在购买昂贵的房产以及车辆的时候就是选择进行分期付款,当然还是有一些选择全款购买的,都是全款购买是有一定风险的。 网友咨询: 买二手房是不是要一次性付款啊? 要是通过中介的话,中介会帮你把所有的手续都办了吗? 要是不通过自己该怎么办? 二手房申请贷款大概要多久啊?有没有什么首付这个说法的啊? 要是贷款的话这个钱怎么转到卖家的手上啊?他能不能等得及啊?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周劲松律师解答: 买二手房不一定要一次性付款.可以申请按揭.现在首付一般只要两成. 通过中介的话,
如今买房,为了有保障,都会签订房产合同。但是,有的情况下,买房可能由于一些意外因素或者人为因素,比如要出国,比如发生急需钱的事故时,买方可能表达出不想买房的意愿。 网友咨询: 收了定金1万,签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买方想违约,而且合同上没有规定买方的付款日期,买方一没有付款日期做要挟想要回定金,否则就无限期拖延卖方,这时候卖方该怎么办? 1、这种情况合同能不能自动解除? 2、如果买方无限期拖延下去怎么办? 上海中银律师事务所韦勇律师解答: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现行法律法规中主要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一般标准是损失总额的30%,当事人及法院可以适当掌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
在国家鼓励交易、维护经济效率的大背景下,合同解除应是一件非常严格的事情,不是合同的哪一方随意要求就可以解除的。具体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期限是多久,怎么规定的? 甘肃诚域律师事务所杨盼律师解答: 买房人迟延付款卖房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一般是三个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网友咨询: 我的这欠条是我做工程别人没钱付就打欠条的,现在时间都过去3年了,我每年多次向他要钱,对方都口头承诺过一段时间的,,而且每次去要钱我都和别的要债人一起去的,这算不算是人证啊? 我现在起诉法院,法院能受理嘛,我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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