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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农村房屋买卖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规范这一领域的交易,最近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的最新法律规定。 案例:小明是一个农村居民,他想要买一栋农村房屋作为自己的住所。他找到了一处心仪的房屋,和卖家商定了价格并签订了买卖合同。然而,在过户的过程中,小明发现卖家并没有提供完整的房产证明,导致交易陷入僵局。 法律条文:根据最新的《农村房屋买卖法》,卖家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必须提供完整的房产证明,包括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否则,买卖双方有权
导语:高利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出台相关法律规定。本文将介绍高利贷的最新法律规定,包括相关案例和法律条文。 案例:小明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不好,他急需借款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在朋友的介绍下,小明找到了一家高利贷公司,借款金额虽然不多,但利息却高达每月30%,小明不得不接受这样的条件。在连续几个月的借款后,小明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无法自拔的债务漩涡中。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民间借贷法》,高利贷行为被明确禁止。根据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借款合同中的利
导语:高利贷是指利率高于法定利率的借贷行为。在法律上,高利贷的利率标准是如何界定的呢?本文将通过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来进行探讨。 案例:小明在急需资金的情况下,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贷款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提供1000元,但要求小明一个月后还款1200元。小明因急需资金而接受了这笔借款。然而,一个月后,小明发现1200元的还款金额相当于利率高达20%,远远超过了法定利率。小明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多收取的利息。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 县级以上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农用机井(以下简称机井)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一项重要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设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各级水利部门和井灌区社队一定要管好、用好机井,减少损坏,延长使用年限,降低成本,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条 地下水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源,在地面水源不足的我国北方地区更为宝贵。各级水利部门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有采有补,保护资源,防止污染。 第三条 机井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管理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培训技术队伍;建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燃气经营企业供给生活、生产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层气和人工煤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燃气专项规划编制,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生产、经营和使用,燃气设施保护和燃气器具销售、安装、维修、使用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开采、液化石油气炼制及其规划编制和工程建设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机构等非营利、非政府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依照本法可以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和济困、救灾等方面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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