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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彩礼纠纷是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常见的纠纷之一,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我国法律对彩礼纠纷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彩礼纠纷的法规。 一、案例: 小明和小芳相恋多年,准备结婚。小明家条件一般,但为了娶到心爱的小芳,家里倾家荡产筹措了一大笔彩礼给小芳家。婚后不久,小芳发现小明家并不富裕,开始怀疑小明家是否真的倾家荡产。于是,小芳家提出要求返还一部分彩礼。小明家不同意,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二、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双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婚前

彩礼纠纷法规

2024-05-24
导语:彩礼纠纷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法律对于彩礼纠纷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结合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深入探讨彩礼纠纷的法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彩礼纠纷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比如说,小明的姐姐小芳结婚的时候,婆家要求支付高额彩礼,小芳的家庭为了不破坏婚姻关系,只能妥协地支付了。然而,婚后婆家又对小芳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导致小芳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困扰。 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彩礼纠纷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以财物要求彩礼。如果婆家对新娘提出的彩礼要求过高,甚至是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期,不少地方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被胁迫、利诱参与、实施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惩治胁迫、教唆、引诱、欺骗等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
为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国境卫生检疫对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意义 国境卫生检疫对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国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定有序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境卫生检疫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总书记对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对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问题作以下规定: 第一条 同一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不同的法律事实,分别涉及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嫌疑的,经济纠纷案件和经济犯罪嫌疑案件应当分开审理。 第二条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为单位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骗取的财物被该单位占有、使用或处分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责令该单位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铁路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为铁路运输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铁路无线电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贯彻科学管理、有利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 铁路各单位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研制、生产、购置、进口铁路无线电设备,以及安装使用辐射电磁波、影响铁路无线电通信的设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根据需要,铁道部、铁路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设立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及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市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必须把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以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建设用地及所需物资,按照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促进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是指银行保险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本机构董事和监事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价的行为。 第四条 银行保险机构监事会对本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依法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 本条例所称企业民主管理,是指企业职工依法有组织地参与经营管理,实施群众监督,促进科学民主决策、高效有序管理、劳动关系和谐的活动。 第三条 企业民主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赢、合法有序、公开公正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 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其他形式包括企(厂)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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