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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劳动者不了解法律规定,认为试用期内签订的合同就是签订的试用期合同。现实中,有的单位为了规避对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会在试用期内签订名为试用期合同的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单独与职工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公司和我只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合同。我可以维权吗?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孟凡玉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单独与职工签订试用期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夫妻一方就与配偶的共有房屋与第三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夫妻另一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以致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合同纠纷,这种情形法官该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夫妻一方单独处理共有房屋,配偶怎么维权? 江苏邱斌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解答: 对夫妻单方处分房屋的行为进行类型化分析,会发现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典型情形: (1)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一方名下,登记名义人甲未经乙同意,以自己的名义擅自将共有房屋转让给第三人。 (2)房屋登记在甲乙夫妻双方名下,甲未经乙同意,向第三人谎称已经得到共有人乙的同意,以夫妻双方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那么,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法律对股东分红权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甲、乙、丙三人为共同开发房地产项目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甲出资600万元,占公司60%的股权;乙出资300万元,占公司30%的股权;丙出资100万元,占公司10%的股权。公司成立后,丙通过协议将其全部股权中75%的分红权(即公司全部股权中7.5%的分红权)以3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甲,自
辅警不是正式在编警察,可以协助正式警察进行辅助工作,但是区别于正式警察辅警的工作也受到一定限制。辅警单独对违停车辆执法,是否程序违法? 网友咨询: 铺警没有在编警察陪同可以单独执法吗?车子在路边停了一会,就被一个辅警贴了罚单,只有他自己,没有其他在编警察,合法吗?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王会超律师解答: 单独的辅警执法是不符合规定,执法主体没有资格,但是辅警可以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辅助正式民警进行执法活动。另外即使是单独的在编民警也不得少于两人,否则将构成程序违法。 1、行政程序违法 行政处罚应当
玻璃单独破碎险基本简介 玻璃单独破碎险,即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的一种商业保险。玻璃单独破碎,是指被保车辆只有挡风玻璃和车窗玻璃(不包括车灯、车镜玻璃)出现破损的情况。 投保范围: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或国产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保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基本简介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投保人在与保险人协商的基础上,自愿按进口或国产玻璃选择投保,保险人根据其选择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灯具、车镜玻璃破碎; (二)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玻璃的破碎。 保险公司对玻璃破碎通常按实际损失赔付,投保时不需要确定保险金额,但投保人要确定按国产还是按进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考察对方设立的双向选择期,并不是所有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劳动合同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与合同期应当受同一个合同的约束,试用期的期限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那么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有效呢? 网友咨询: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陕西简能律师事务所闵宪法律师解答: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目前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
车辆盗抢险的保险责任 车辆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 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失。 车辆盗抢险可以单独购买 一直以来必须先投保车辆损失险之后才能上的附加盗抢险,也能做为主险可以单独投保。2011年,大地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宣布在全国首家推出以主险形式承保的机动车盗抢险,改变了盗抢险不能单独投保的状态。 车辆盗抢险单独购买的好处
股东分红权,即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红的权利。那么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股东分红权能否单独转让,法律对股东分红权的规定是什么? 北京尚勤律师事务所刘尚发律师解答: 股东分红权能单独转让。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网友咨询:保证合同必须要单独订立吗?浙江求是园律师事务所王宗豪律师解答:1、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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