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动用吗?
2024-07-29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那么公司注册成立以后,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动用吗? 网友咨询: 我现在手里有个私人加工的小厂,现在业务多慢慢做大了自己也开始做自己的产品了,朋友就建议我注册个公司,我小学文化啥都不太懂,我在网上看了下注册一个公司最少10万元,那么公司注册成立以后,这10万我能自己拿出来进材料吗? 河北子农律师事务所张爱兰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是
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什么?
2024-07-27业委会的成立大多是由于小区里发生突发事件,引发了业主的不满和愤怒,此时必然会出现一批积极分子,聚集起来讨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应付当前出现的局面……这也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奏。那么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小区内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凯锐律师事务所周桃生律师解答: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
承诺慈善捐赠后能撤销吗?承诺成立基金会但没成立涉嫌什么罪刑呢?
2024-07-27林某承诺要将民事案件所获赔偿款都捐做“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在此情形下,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即使是非公募基金会都应当向有关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然而经过查找,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浙江省民政厅官网都没找到任何关于“潼臻一生”基金会的备案信息。 如果不存在这个基金或未通过其他公益项目进行捐款,林某很可能涉嫌虚假宣传甚至是诈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怎么确定?
2024-07-27确定合同成立时间的办法:合同一般自承诺生效是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或者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网友咨询: 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般怎么确定?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卢岑律师解答: 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可能也有所不同: 1、当事人双方口头协议的,自一方收到另一方承诺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双方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
法人的成立怎样依法进行
2024-07-25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 法人成立的程序包括:(一) 须有设立行为,法人必须经过设立人的设立行为,才可能成立。(二) 须有法律依据或经主管机关的批准。(三) 须经登记,法人的设立,原则上均须经过登记方能取得法人资格。但是机关法人成立不须登记。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除法律规定不需要登记的外,也要办理登记。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2024-07-25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
李阳律师:清算组成立后,能否自行处理公司资产?
2024-07-22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清理公司资产后,清算组能否自行处置公司资产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欠债权人款,有资产抵押,清算小组成立后可否将抵押资产自行处置?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清算组成立后有关资产可自行处理,但处理的方案和价格必须公正合理,并用于清偿债务。 债务人欠债权人款,有资产抵押,清算小组成立后,先进行清理,再将抵押资产处理。 清算组应当及时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2024-07-20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网友询问: 什么是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
连带债务成立的要件是什么?连带债务的效力怎么样?
2024-07-20连带债务,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那么,连带债务成立的要件是什么?连带债务的效力怎么样? 一、连带债务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连带债务人必须同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是具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的民事主体。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连带债务的主体资格。 2、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4-07-20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基于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