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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4日18时许,常某及家属在延庆县八达岭镇大浮坨村自家房后,因清理排水通道问题与邻居
打架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 网友咨询: 2021年8月23日20时许,陈某在延庆县×小区找被害人徐某要装修用的打压机,因怀疑被害人徐某答复"看打压机的人不在"是托辞,双方发生口角并互殴。 互殴中,陈某用板凳、拳头殴打被害人徐某,致其右眼眶内、外侧壁骨折。经鉴定,属轻伤。后陈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处理,被民警传唤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1年8月21日20时许,李潮潮在北京市房山区石楼镇石楼村九区100号乙被害人刘某1的家中,因债务纠纷与刘某1发生争执,后双方互殴。 李潮潮将刘某1右耳咬掉,造成刘某1右耳廓绝大部分缺失,互殴过程中李潮潮手指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刘某1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李潮潮身体所受损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13日21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水江子出租房附近,被害人吕某因苗永荣不让其参与打麻将一事,二人发生争执,引发口角,后被害人吕某打了苗永荣脖子一下,导致双方互殴,苗永荣用拳头将吕某胸部打伤,致其左侧第3、4肋骨骨折,胸部左侧皮下积气,左侧气胸,左侧胸腔积液,左外侧胸壁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王宝庆伙同杨超、宋树华于2019年10月26日21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枯柳树村日照街21号门前街道附近,因行车纠纷与被害人艾某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其间,王宝庆持刀刺、切艾某胸部、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艾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致心脏破裂急性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 王宝庆、杨超分
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并且不容他人侵犯。而如果无视法律的警告,侵犯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也会给予最为严重的处罚,而对于剥夺他人生命的,最高可以判死刑。 网友咨询: 张春龙于2018年1月21日1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九天夜舞歌厅内,因琐事招致李某1等人对其的不满而引发双方口角,后在李某1等人对其殴打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扎刺李某1的躯干部及肢体,造成李某1左侧股动、静脉断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张春龙于2018年1月21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自动投案。 张春龙会受到怎样的处
打架斗殴,是指对立双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发展到极点时,其行为特点为具有暴力倾向,以对他人产生身体造成伤害为目的的一种主观意识行为。不管这种行为起因何由、什么目的都是一种不理智不文明的行为,打架严重者甚至会触犯刑律。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6日20时许,王爱忠与被害人王某1在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五侯村五侯饺子馆内就餐时因琐事发生争执,被劝开后二人又约至五侯村王某1家门口附近,二人见面后发生互殴,过程中,王爱忠持刀扎刺王某1左侧上腹部,并扎到正在进行劝解的被害人郭某2的腿部。后王爱忠将郭某2送
职工在履职中与他人发生纠纷,应当以适当的方法和手段达到履职目的。采取非正当的暴力方式履职,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因此受到的伤害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行为,与正当履职受到暴力伤害有本质的区别,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严树松系马钢集团康泰置地发展有限公司门卫。2020年9月17日18时许,金某和其妻子印某驾驶汽车行驶至严树松值班的门口时,严树松以其未缴纳停车费为由拒绝放行,双方发生争吵。印某将严树松的茶杯摔碎,严树松遂持一根链条锁砸印某的肩部,金某见状遂上前用拳头击打严树松面部,致其鼻部受
在很多打架互殴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为明明是被害人无端挑衅或动手在先,而自己只是被迫防卫,并不是故意伤害对方,可到了最后自己反而成了罪犯。 网友咨询: 互殴和正当防卫该如何区分? 湖南大鲲律师事务所周金云律师解答: 互殴,又称互相斗殴,通俗来讲就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双方对参与斗殴可能出现的伤害结果有预见,任何一方的斗殴行为都不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不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
在很多打架互殴故意伤害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为明明是被害人无端挑衅或动手在先,而自己只是被迫防卫,并不是故意伤害对方,可到了最后自己反而成了罪犯。 网友咨询: 互殴和正当防卫该怎么区分? 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黄伟军律师解答: 互殴和正当防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区分: 一、是否具有正当性。 互殴是违法行为,具有非法性。正当防卫属于私力救济行为,具有合法性。 二、是否具有防卫意图。 区分正当防卫和互殴的关键在于有无防卫意图。 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在实施防卫行为时对其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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