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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 本案中上诉人刘东无视法律,故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五人死亡、多人受伤、他人财产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其行为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115条规定,如果行为人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刘东的行为造成了非常严重的
2月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2021年5月,刘东驾驶宝马轿车时,因无法接受投资失败的现实冲撞行人,造成五人死亡、二人重伤、四人轻伤、二人受伤。如何看待该二审判决?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是:1.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案中被告人无视
据辽宁高院官方微信消息,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那么,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维持原判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这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会维持原判: 1、如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裁定。 3、上级法
国务院关于建设大连、上安、南通、福州四座电厂问题的批复(国函〔1985〕72号)国家计委并河北、江苏、福建、辽宁省人民政府,水利电力部、国务院以煤代油专用资金办公室、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国家计委《关于河北上安等四座电厂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的报告》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是经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利用外资办电的企业。鉴于其一亿美元注册资本中有香港中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华润公司两家共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均为在港法人,为优待利用外资办电,作为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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