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别的

别的 相关话题

TOPIC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那么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有什么,是哪些? 广东惠泰律师事务所姚望律师解答: 债权申报特别的情形: 一、职工债权。 二、利息请求权。 三、待定债权。 四、连带债权。 五、连带债务人的代位求偿权。 六、连带债务的债权人。 七、待履行合同相对人的赔偿请求权。 八、善意受托人的请求权。 九、票据付款人的请
  • 共 1 页/1 条记录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