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2024-12-1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可以由公积金中心核准提取,还可以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此外办理了北京市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到公积金中心核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北京2人持假证骗取核酸采样资格被抓
2024-09-25近日,昌平警方接一核酸检测机构报警称:在核酸采集业务巡检过程中,发现有人持假护士执业证上岗。经查,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殷某某为应聘从事核酸采集相关工作,通过伪造、购买虚假护士执业证书,骗取从事核酸采样资格。目前,何某某、殷某某已被昌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护士证也就是护士资格证书,由卫健委统一印制 ,各省的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因此护士证在法律上属于国家颁发的证件,因此两人伪造购买假护士证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案中两名嫌疑人可能被依法
北京2人持假护士证采集核酸被查,会坐牢吗?
2024-09-25近日,北京昌平警方查获一起持假护士证采集核酸的案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何某某、殷某某为应聘从事核酸采集相关工作,通过伪造、购买虚假护士执业证书,骗取从事核酸采样资格。目前,何某某、殷某某已被昌平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本案中两名嫌疑人伪造、购买虚假护士执业证书的行为可能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刑法规定,构成本罪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之,本案中的两名男子为了高额收入,伪造购买虚假证件,这种投机取巧的的行为
北京一网吧私自营业致3人确诊,老板被刑事立案
2024-09-25据警方通报,北京通州一网吧躲避监管违规经营,造成3人确诊,31名密接人员被隔离,540余户、4800余人被封控管理。目前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已吊销该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州公安分局已对网吧老板侯某刑事立案调查。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网吧老板侯某明知暂停互联网上网等场所经营活动,但仍躲避监管违规经营,且不落实扫码、测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了疫情传播扩散,目前在该网吧上网的人员中有3人确诊,31名密接人员被采取隔离措施,网吧所在村540余户、4800余人被封控管理,其行为已经涉嫌妨害传染
北京电动车充电失火案一审宣判
2024-09-20去年9月20日,张庆宝在屋内阳台给电动车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对于此案,昨日北京通州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 所谓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此罪,首先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处以过失,如果行为人是故意放火危及公共安全的的,那么构成的是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其次,构成此罪要求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如果没
北京一电动车充电引发火灾致无人死亡,法院这样判
2024-09-20去年9月20日,张庆宝在屋内阳台给电动车蓄电池充电,3时许,蓄电池发生爆炸引发火灾,致使居住在被告人张庆宝楼上的李某某等5人被烧死或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对于此案,昨日北京通州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宝有期徒刑六年。 所谓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此罪,首先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处以过失,如果行为人是故意放火危及公共安全的的,那么构成的是放火罪而不是失火罪;其次,构成此罪要求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比如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的财产损失,如果没
北京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
2024-05-28导语:北京市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对于受伤残影响较大的人员提供了相应的赔偿。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详细介绍。 案例:小明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经过鉴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北京市伤残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小明将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伤残补助金和医疗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于十级伤残的受害人,应当给予相应的伤残补助金。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标准,小明将获得一定金额的伤残补助金用于生活补贴和康复治疗。 另外,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2024-05-25为服务和保障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明确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具体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金融法院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