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关于股权转让有怎样的规定?
2024-11-22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吗,关于股权转让有怎样的规定? 网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程序有哪些,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解答: 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第72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股权转让没有进行限制, 但《公司法》第72条第四款允许章程作出例外规定,该条属于任意性条款,股东可以基于该规定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 实践中,
法律赋予了离婚自由的权利,自愿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2024-09-14现代社会,夫妻虽说是自愿结合,感情深厚,但是婚姻生活不易,这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还是两个家庭的事,同时伴随着社会的考验,就有些夫妻走到半途就矛盾不断,最终导致离婚。那么法律赋予了离婚自由的权利,自愿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网友咨询: 法律赋予了离婚自由的权利,自愿离婚的流程有哪些? 湖南云端律师事务所胡莹律师解答: 自愿离婚的流程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
婚姻自由仅指结婚自由
2024-06-13导语:在现代社会,婚姻自由被认为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有些人误解了婚姻自由的含义,认为它仅仅指的是结婚的自由。事实上,婚姻自由涵盖了更广泛的范围,涉及个人选择婚姻对象、离婚自由等方面。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情侣,他们决定结婚并开始了婚礼筹备。然而,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小红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想与小明结婚,她认为他们并不适合彼此。小红向家人和朋友坦白了自己的想法,但遭到了强烈的反对和指责。小红感到困惑和无奈,她开始质疑自己是否有权利拒绝这段婚姻。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婚姻法》,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
2024-06-13导语: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选择结婚的自由和选择离婚的自由。在法律上,婚姻自由被视为一项重要的权利,保护了个人的自主权和尊严。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情侣,他们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小红的家人却反对他们的婚事,试图强迫小红与一个家族认可的男子结婚。小红坚决拒绝,她坚信自己有权选择自己的伴侣,不应该受到家人的干涉。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婚姻自由,男女有结婚的自由,不受干涉。”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保了每个人在选择结婚对象时的自由权利,不应受到家庭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2024-06-13导语: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在法律中,保障婚姻自由的条文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将通过案例和法律条文来探讨这一问题。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在大学时相识相爱,毕业后决定结为夫妻。然而,婚后不久,他们发现彼此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小明和小红尝试了多种方法来挽救他们的婚姻,但最终还是决定离婚。 小明和小红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法院依法审理后做出了离婚判决。在这个案例中,小明和小红依法行使了他们的离婚自由,法院也依法保障了他们的权利。 法律条文:《中
婚姻自由指的是结婚自由
2024-06-13婚姻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指每个成年人有权自由选择自己的配偶,无论性别、种族、宗教或国籍。在法律上,婚姻自由受到保护,任何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伴侣,这是一个基本的人权。 案例: 小明和小芳是一对相爱多年的情侣,他们相互扶持,互相理解,一直梦想着能够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然而,小明和小芳的家庭却并不支持他们在一起,因为小明是一个外国人,而小芳的家庭则希望她找一个相同种族的伴侣。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和小芳感到很沮丧,他们担心自己的婚姻自由受到侵犯。 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婚姻与自由自由更重要
2024-06-11婚姻是人生中重要的一环,但与之相关的自由也同样重要。在婚姻中,保持个人的自由和尊重是至关重要的。在法律面前,自由更是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下面将通过案例和法律条文来探讨婚姻与自由的关系。 案例: 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恋人,他们相爱多年,最终决定走入婚姻的殿堂。然而,在婚后不久,小明发现自己的自由受到了限制。小红开始对他的生活和人际关系进行干涉,以至于小明感到窒息。他开始思考,是婚姻更重要,还是自由更重要? 小明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他发现《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他意识到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24-05-22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合法、适当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或者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照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作出行政处罚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本规则;具体实施行政处罚需要自由裁量的,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