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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如家政服务人员或其家属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必须举证证明雇主对于家政服务人员受伤或死亡存在过错。 所以,雇员在履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对第三人的损害进行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
作为保姆的权利义务有: 1、有权利要求雇主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有权利要求雇主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须自觉履行合同服务项目,细心照顾小孩; 4、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翻动甲方家中物品; 5、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雇主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毁,应付赔偿责任; 6、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雇主,保姆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雇主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7、在非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事故,由保姆解决,雇主不承担任何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活压力和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越来越少,因此,很多人为了省心、省力、省时间,会选择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来处理家务劳动。那么住家保姆坠亡家属索赔遭法院驳回,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一住家保姆凌晨在雇主家坠楼身亡,死者家属以其是在工作中发生事故为由,将雇主刘某夫妇告上法院索赔。那么雇主与保姆形成何种劳动关系? 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丁香律师解答: 虽然保姆是家庭雇工的一种,但其所实施的行为属于家政服务行为,在家政服务中,保姆所从事的服务行为,并不能使接受服务
央媒评成都学生坠亡:疑点颇多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针对该案件我们来谈一下高中学生坠楼的学校要承担责任吗? 学生身在校内,校方有义务对其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有义务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但学校是否负全责,会根据事件的主观程度来划分责任。 《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所以,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应由学校对结果负责。反之学校不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
近日,成都市四十九中一名学生坠楼身亡,引发舆论关注。央媒也评论成都学生坠亡:疑点颇多。那么本事件中责任要如何划分呢? 高二学生基本上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类人在学校坠楼的,可以分这么几种情况来看: 1、如果学生坠楼是个人原因导致,学校也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那么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2、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话就要对学生的伤亡承担侵权责任; 3、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话,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但事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
近年来,现代家政服务业蓬勃兴起,然而随之而来的还有不少纠纷,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家政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件该由谁来负责这一问题。那么住家保姆坠亡,什么情况下雇主需要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坠楼身亡的蔚某,其一直在刘某夫妇的家中从事住家保姆工作。死者家属悲痛欲绝,将雇主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共计130万余元。住家保姆坠亡,什么情况下雇主需要承担责任? 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赵明莉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
因为房价原因,对于很多奋斗在城市的年轻人而言自己购置房产非常困难,租房是解决居住问题的唯一途径。 在房屋租赁过程中,房东经常会碰到租客在租期未到的情况下提前退租,那么红衣女子坠亡一层楼人都搬走,租户提前退租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一红衣女子在阳台外跳舞后坠亡。邻居称,事发后一层楼的人搬走或退房,有目击者一整晚不敢关灯睡觉。那么租户提前退租怎么处理? 江苏易细律师事务所顾悦律师解答: 租客违约,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赁付款方式,房东手里至少有等同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租客提前退租,房东可以
为了回收一台旧空调,罗某在没有佩戴任何安全防护品的情况下爬上高墙,拆卸作业中不慎摔落而亡。 悲剧发生后,死者家属告上法庭,究竟谁该承担责任?该案件主要争议焦点为罗某、朱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即便朱某已经进行了口头提醒,但明显在提供安全环境方面存有过失,故其应当在自身过错范围内对罗某的死亡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罗某作为自带劳动工具的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显然疏于对自身的安全防护,其本身亦具有较大过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故应当对自身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
近日,上海一男子因回收旧空调的师傅坠亡,家属向其索赔200万,法院判决其赔偿20万的消息引发关注。 在本案中,结合案情、在案证据和各方的过错程度,最终法院酌定判决朱某赔偿罗某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20余万元。 在人身损害侵权中,死亡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免责声明:
学校对学生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对学生进行合理的教育等责任。那么,学生在学校坠亡学校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一、学生在学校坠亡学校承担责任吗?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1、不满8周岁的学生在学校等教育机构收到人身损害,需要由教育机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教育机构不能够证明无过错,即推定教育机构有过错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8周岁到18周岁的学生在学校受到教职员工的人身伤害,需要由受伤的学生及家长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3、18周岁以下的学生受到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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