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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钱一直不还,我可以拿走他的东西抵债吗?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很难直接回答。不得不承认,实务中,不少人就是这样做的,直接去欠债人家里将其物品拿走或者将其车辆开走,这样做到底行不行,这还真是挺难办的。 网友认为: 但是总的来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拿走债务人的东西抵债时,债务人如果不在场,则债权人有可能涉嫌构成盗窃罪,除了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且债权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进行威胁等手段,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
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受害者可以向肇事者、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但是交通事故属于侵权纠纷,保险赔付属于另一法律关系,受害者在起诉时能否将肇事者和保险公司共同起诉呢?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中如何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刘芳林律师解答: 一、起诉时,原告同时起诉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可将两者列为共同被告。侵权赔偿与保险赔付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属于共同诉讼,本应分案处理,但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对保险金享有直接的请求权,且该
执行法院以执行依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和给付内容为执行范围,但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四川元绪(郫都)律师事务所何华修律师解答: 公司股东被追加执行偿还债务的条件是: 第一、被执行企业为一人有限公司; 第二、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第三、股
离婚后能否追加抚养费 根据实际情况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我国法院判定有关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法定理由主要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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