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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监视居住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准许犯罪嫌疑人在特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的。那么,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多久?可以折抵刑期吗? 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多久?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是否可以折抵刑期要看情况,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哪些情形监视居住应当抵折刑期? 1、被监视居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网友咨询: 监视居住的规定有哪些? 上海勋达律师事务所丁国利律师解答: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
在我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网友咨询: 监视居住的人一般住在哪些地方? 广东瑞嘉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解答: 在我国,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广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 网友咨询: 去没有人住的房子盗窃算是入室盗窃吗? 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郭强律师解答: 去没有人住的房子盗窃是入户盗窃,构成盗窃罪,且是加重情节。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认定“入户盗窃”时,应当注意: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 网友咨询: 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哪个?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杨志发律师解答: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
对于商业租赁,形式多样,比如散售、整租后散售、自持散租、散售后收归集中经营的,也有在散售过程中租售同步、可租可售,带租约销售等情形……种类繁多。 网友咨询: 瑞凯公司与德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德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租赁瑞凯公司涉案房屋用于幼儿园经营,租赁期限共10年,自租赁第二年起,每三年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10%。 章某、章某儿与瑞凯公司就涉案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章某、章某儿购买该房屋,规划用途为幼儿园,出卖人瑞凯公司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此外,该合同约定
监视居住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5、提请逮捕后,检查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查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监视居住的场所及期限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我国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
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 网友咨询: 租房子住的时候,房子遇到拆迁了,作为房客有什么补偿?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赵艳梅律师解答: 被拆除房屋为按市场方式出租的私有住房,承租人不作为直接补偿安置对象,原租赁关系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协商解除,不能协商解除的,拆迁人只能对房屋所有人实行产权调换,调换的房屋由原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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