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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女主播实为男运营专骗粉丝大哥案,随后黑龙江省公安厅连夜对涉案公司华亿播商贸有限公司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同时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此外,警方3月4日已将另一涉案公司聚享互娱文化传媒公司的涉诈犯罪嫌疑人抓获。 本案这种让男运营冒充美女主播忽悠粉丝打赏的行为显然是属于诈骗,并且他们这么久以来诈骗的数额肯定不小,估计早已远超诈骗罪的构成数额,所以他们的行为涉嫌诈骗罪。根据《刑法》规定,他们将面临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央视3·15晚会曝光了女主播实为男运营专骗粉丝大哥案,随后黑龙江省公安厅连夜对涉案公司华亿播商贸有限公司涉案人员进行抓捕,同时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目前1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此外,警方3月4日已将另一涉案公司聚享互娱文化传媒公司的涉诈犯罪嫌疑人抓获。 毫无疑问这个犯罪团伙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并且已经涉嫌诈骗罪了。由于这是一个犯罪团伙,所以在量刑的时候要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则应当比照法定量刑标准从轻、减轻处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
近日,广东江门新会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张某送给女主播李小姐一面化妆镜和两个补光灯,并建议她可以裸体试一试化妆镜的美颜功能。李小姐困惑之余开始仔细查看化妆镜和补光灯,竟发现里面藏有针孔摄像头。所以李小姐立即报警,警方抓获张某后张某承认他还经营一家卖改装窃照设备的网店,已卖出210套。目前,张某已被刑拘。 张某的行为已经触犯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市民
妻子怀孕期间,丈夫迷上了网络女主播,一年内竟打赏100多万元,后来还发现丈夫和女主播经常出双入对,于是赵女士愤而将女主播及其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打赏费用。 本案中丈夫将家庭资产多次打赏给涉事平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对此就属于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其次,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对于打赏的这一百多万元,可以确定双方的份额各占一半。但是,丈夫与女主播相识于网络平台,又往来于现实生活,双方既存在网络主播与用户在虚拟空间的游戏关系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友咨询: 直播行业的泛滥,让监管无法触及到方方面面,从而出现了很多直播产业的灰色地带。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各大直播平台的投诉量不断的上升,大部分都是主播诱导充值玩家事件,但很多人却碰了一鼻子灰,不知道怎么处理。 给主播刷礼物是否是诈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直播间火爆起来,许多小孩也深陷游戏直播里,他们不仅观看直播,还用家长的手机瞒着家长对游戏主播进行打赏,那么,未成年人打赏网络游戏主播,打赏的钱款能要回来吗? 一、未成年人打赏网络游戏主播,打赏的钱款能要回来吗?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网络游戏主播,打赏的钱一般可以退还,具体规定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参与网络打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 2、年满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充值、打赏等方
在刚刚播出的2022年“315晚会”上,央视第一个节目揭露“女主播背后的秘密”,直指直播领域乱象。“315晚会”指出,聚享互娱公司依靠男运营冒充女主播和粉丝互动、刷礼物获取收益。节目播出后,聚享互娱旗下被曝光的主播伍伍的直播间已被抖音官方封禁,当时她正在直播。 有些骗子会在各类直播平台上物色潜在被害人,以交友、网恋为名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引导至网络平台直播间。再用打“感情牌”、演“苦肉计”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充值打赏或微信转账,等钱到手后,便将对方拉黑。所以,网络是虚拟的,直播间的美女也可能是假的!网
很多人都喜欢看直播,并且在看直播的时候给主播打赏,但是有的时候一不小心打赏多了,打赏完后又后悔了想要回来,那么,观看直播时给予主播的大额打赏,可以要回来吗? 一、观看直播时给予主播的大额打赏,可以要回来吗? 根据打赏者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该打赏行为的效力,从而才能决定是否可以要回来。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其打赏行为属于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论打赏金额是多少,都不能要回来。 但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打赏行为,则该行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对于效力待定行为
导语:在当前网络直播行业中,许多主播与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但却忽略了签署劳动合同。这种现象引发了一些法律问题,需引起主播及平台的重视。 案例:小明是一名网络主播,他与某直播平台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作协议中,并未明确规定小明的劳动关系,也没有约定薪酬支付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开始感到不满,认为平台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并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劳动保障。 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网络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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