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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保证合同都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或者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的,保证人可以以此抗辩,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咨询:我基于对朋友的信任答应为他向别人的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想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不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詹木灵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形下,保证人可以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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