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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吴京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吴京获胜,被告战狼公司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及公证费34.2万元。那么在本案中,被告战狼公司究竟有哪些违法行为呢? 网友咨询: 看到吴京起诉战狼公司获胜的新闻,被判赔了几十万,战狼公司都有哪些违法行为才导致赔偿这么多? 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高晓宾律师解答: 本案中战狼公司销售的槟榔产品外包装及兑奖卡均含有吴京的肖像,且标注“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该行为利用吴京的知名度宣传获益,极易使一般公众误认为吴京为战狼公司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民事判决书,引发关注。据了解,就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吴京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吴京胜诉了。 在本案中,涉案公司存在明显的侵犯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那么到底该如何定义肖像权呢?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否则是违法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
吴京起诉“战狼”胜诉,被告赔偿34.2万并连登七天道歉声明。通过涉案公司因侵犯吴京肖像权等权益而被告上法院并且败诉一案,我们了解到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须具备四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即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2、非法利用他人的肖像。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4、侵权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近日,吴京起诉“战狼”胜诉,被告赔偿34万并连登七天道歉声明的消息引发热议。我国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 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责任方式。 所以,无论是否“情节严重”,也无论是否赢利,只要非法使用肖像权,且肖像权人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
近日,吴京起诉战狼公司胜诉的消息登上了热搜。在该案中,被告战狼公司销售的槟榔产品外包装及兑奖卡均含有吴京的肖像,且标注“电影《杀破狼》主演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 该行为利用吴京的知名度宣传获益,极易使一般公众误认为吴京为战狼公司的产品代言人,具有明显的商业属性。 战狼公司使用的图片系吴京的个人照,照片展示了吴京面部正面形象,具有高度识别性,战狼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对吴京肖像权、姓名权的侵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被告战狼公司败诉是必然的,作为企业更应该为自己的违法不当言行买单。 免责声明
肖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但是肖像权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存在一些违法阻却事由。 比如:1、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而使用犯罪嫌疑人的肖像。 2、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 3、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行为。 4、善意使用政治家及社会明星肖像的行为,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众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在上述四种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那么此时也就不会涉及到侵权赔偿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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