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预付费“过期作废”条款有效吗?
2024-07-09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这样的消费模式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领域。 网友咨询: 消费者预付费“过期作废”条款有效吗? 北京盈科(天津)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解答: 过期作废是指消费者在取得预付卡以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消费,逾期则作废或者附条件地进行延期才能继续有效的情形。 消费者储值卡、优惠券、门票等写明的“过期作废”,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其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属典型的霸王条款,条款无效。 过期后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