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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东西,被别人捡到又转卖给其他人,这个时候权利人发现遗失物被第三人占有,要求第三人返还,但是第三人认为自己合法购买的,不应返还。那么遗失物被善意第三人占有,所有人是否有权追回? 网友咨询: 梁某定制了一金项链,一天不慎掉落被袁某拾到,袁某是某寄卖店的店员,通过寄卖将该项链卖给了李某。没多久,梁某在路上看到了李某,认出自己定制的项链,要求返还,李某称该项链是在寄卖店里买的,拒绝返还。那么,梁某是否有权利要求李某返还项链呢? 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吴依蔓律师解答: 梁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项链,因为遗失
一般很多人在捡到物品后都会将物品归还原主,很多物品对于他人来说就是一文不值,但是对于物主就很重要,那么向原主索要报酬是否合理? 网友咨询: 拾得遗失物向原主索要报酬是否合理? 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史楷律师解答: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同时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
法律上的“遗失物”系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非基于其意愿导致遗落他处而失去控制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后,拾得人应当返还失主,若不予归还,则是一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由此可见,拾金不昧不仅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义务。因此,对于拾得的物品,除非失主自认放弃,或者根据生活常理可认定为无主物,否则拾得人均不能取得所有权。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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