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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一司机疑酒驾共享汽车连撞4车,被撞车主现场索赔2小时未果后报警一事登上了热搜。 在本事件中,共享汽车驾驶人疑似是饮酒后驾车,首先该行为就是违法的,再者是其撞上路边停着的汽车存在过错,其作为汽车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双方租赁协议中约定,合理、正当的使用共享汽车。 该驾驶人显然是违法驾驶车辆,并造成了4辆车以及共享汽车破损,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
在本案件中,如果租用人也就是共享汽车驾驶人有证据证明共享汽车平台提供的车子存在错过,比如刹车失灵等,因为驾驶人疑似饮酒驾驶,那么租用人和共享汽车平台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共享汽车投保商业保险的,那么交通事故超过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范围之外的部分,由租用人和平台分担。若是平台无过错就不需要对此承担责任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目前,共享经济模式已经涉足许多领域,共享交通工具的使用率相对较高,共享交通工具发展至今,仍然存在违投车辆、数据造假等乱象。 应该加强对共享交通工具的监管力度,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1、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共享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象,就及时予以清理。 2、呼吁广大市民骑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压占盲道、占用机动车道,朝向统一有序。 3、加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共享交通工具。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
随着这几年,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的普及,大家对“共享”生活,已经很熟悉,但有人却借着共享的便利,做出一些不和谐的事情,那么共享汽车疑酒驾连撞4车,驾驶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 一司机疑酒驾共享汽车连撞4车,在向当事司机卢某询问事故发生的经过时,民警发现卢某散发较大酒气,怀疑卢某酒后驾车。经对卢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105 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卢某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陈静律师解答: 在本事件中,共享汽车驾驶人疑似是饮酒后驾车,首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等单位关于一九八六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报告的通知(1986年5月30日 国发[1986]56号)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商业部等单位《关于一九八六年商业体制改革几个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近几年商业改革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商业流通体制仍然不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进行深入改革。要在对已出台的改革作好巩固、消化、补充、改善的同时,进一步解放思想,抓好商业的横向经济联合,探索新的流通渠道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1986年1月1日 中发[1986]1号) 新的形势和任务 (一)我国农村在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去年又在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调整产业结构方面迈出了重大的一步,成效十分显著。最主要的标志是农村经济搞活了。广大农民为适应市场需求而生产的积极性日益提高,商品经济的横向联系有所发展,一向比较薄弱的林、牧、渔业和加工、服务业得到加强,农村正沿着综合经营、协调发展的道路前进。去年尽管遭受较大自然灾害,并且有计划地调减了粮棉播种面积,粮棉产量下降,但仍然能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 中发[1984]1号)一 中共中央1983年1月发出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经过一年的试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证明所提出的基本目标、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央决定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农村工作的正式文件,继续贯彻执行。 一年来,经过全党全国各条战线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农业生产获得了创纪录的丰收,农村工作取得了令人鼓舞的进展。这个事实使我们更加坚信,只要保持党的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就能团结
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度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的通知(国发〔198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中发〔1986〕1号文件)中指出:“为了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将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九八六年度全国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由原来的一千五百八十亿斤调减为一千二百三十亿斤。调减的原则是:对于商品经济发达、多种经营门路多的地区,要稳定粮食合同定购任务,通过以工补
国务院关于开展一九九三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1993年8月18日 国发〔1993〕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从八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九九三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开展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是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财经领域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比较普遍,有的还相当严重。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为指导,以
财政部关于追加一九八六年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随军干部遗属一九八七年所需经费的通知([87]财文字第119号)财政厅(局)、市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4]17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1986]5号文件精神,现追加你一九八六年接收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随军干部遗属一九八七年所需 万元( 市 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费 万元( 市 万元)。请列入“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类”开支。此项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给,暂不调整你支出包干基数。请按照经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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