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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开始建立教师职称制度,已经走过30年的历史了,虽然职称制度有很多弊端,但不可否认,他曾经和现在依然发挥着积极作用,晋级职称依然是调动绝大多数老师积极性的最重要因素。 网友认为: 这项制度实施时间之长、涉及范围之广,可以说是其他职称制度无法相比的,国家不可能说取消就取消,更何况目前没有一种可替代的制定,很多网友提出的建议,也只是站在本地自身的角度提出的建议而已,可行性不高。 退一步讲,即使职称体现了某教师的真实水平,他能者不劳或者少劳,他的工资也不能与他的职称和水平挂钩啊,他的工资应该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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