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龙律师:写小说影射他人,是否侵犯名誉权?
2024-07-21将生活中的真实人物的真实事件加以改编用于该文学作品中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如果对其中人物用以侮辱、贬低的词语或者编造不符的情节添加在该特定人物上,导致该真实人物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困扰,作者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呢? 网友咨询:写小说没用别人的真名,但是用了在他身上实际发生的事,构成侵权吗?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朱文龙律师解答:在文学作品中用真人真事为描述对象,包含侮辱、贬低等内容的,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内容的违法性 即通过文学艺术作品的表现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或者揭露他人
网友以同事为原型写小说,违法吗?
2024-07-19文学创作是公民的自由,但作者在行使文学创作自由权的同时,须注意把握分寸和明确法律边界,尤其在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时,切勿打着文学创作的幌子试图逃避对他人名誉权侵害的追责。 网友咨询: 项某是某公司办公室的一名行政专员,从事公章管理工作。在与前妻杜某登记离婚后,项某与公司内一部门经理谭某结婚。徐某是该公司的一名办公室职员。一天,徐某在其微信公众号发表一篇文章,文中写到:“一个姓项的男子为了和公司的一位谭姓经理结婚,抛妻弃子……”。该文中人物姓氏、工作情况、家庭情况与原告项某、谭某身份信
同居小说闻烬vs蒋婉
2024-05-31导语:同居关系中的纠纷时有发生,今天我们来看一起关于同居小说中的一个案例,闻烬vs蒋婉。 案例: 闻烬和蒋婉是一对同居的情侣,他们在一起已经有三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共同承担了房贷和家庭开支。然而,最近他们的关系出现了矛盾,闻烬认为蒋婉在外出轻浮,怀疑她对他不忠,要求分手并要求蒋婉搬出去。 蒋婉则表示不同意,她认为两人共同购买的房子应该是共同所有的,她拒绝搬出去并要求闻烬支付她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条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同居关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
同居小说在线全文免费阅读笔趣阁无弹窗
2024-05-31导语:同居关系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一种居住形式,但在法律上却存在着许多争议和问题。本文将结合案例和法律条文,探讨同居关系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年轻的情侣,他们在大学时期相识并开始同居生活。在一起生活了三年后,两人因为一些矛盾而分手。小明提出要求分割共同生活的财产,包括房产和车辆。然而,小红却认为他们并没有结婚,不存在财产共同所有的问题,拒绝分割财产。 法律条文: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夫妻因共同生活财产的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民法典
重整80年代小说在线阅读
2024-05-27导语:80年代是中国文学的黄金时期,许多经典小说如《解忧杂货店》、《红楼梦》等都是在这个时代诞生的。然而,这些珍贵的文学作品在网络上的传播却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未经授权的转载和侵权行为。作为一名律师事务所的编辑,今天我们将讨论如何重整80年代小说在线阅读。 案例:小明是一位热爱文学的大学生,他喜欢在网上阅读各种经典小说。有一天,他发现一家网站上有一部80年代的经典小说《围城》可以免费在线阅读。小明很高兴,立即开始阅读。然而,几天后,他收到了一封警告信,称他涉嫌侵犯了该小说的版权。小明感到非常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