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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时间,可能遗嘱人有不同的安排遗产的方案,进而制定了数份遗嘱,如果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不同的权利人必定会因为适用哪份遗嘱产生争执,那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想要撤销遗嘱时,应该如何撤销遗嘱? 网友咨询: 遗嘱这样有效吗? 我现在有严重的心脏病,我想立遗嘱把我名下的财产全留给我的儿子,我的父母有退休金,我还有两个妹妹,他们全都希望我早点死,想分得我的财产,我不让父母继承我的财产,这样的遗嘱在法律上有效吗? 浙江金众(舟山)律师事务所高亚进律师解答:
1、如果多份遗嘱中没有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由此可见,在同等层次的遗嘱之间,后立的遗嘱效力高于先立遗嘱的效力。 2、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在不同层次的遗嘱之间,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效力。同时这一点在司法解释中进一步得到体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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