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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高度危险的物品一般是受到管制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持有高度危险的物品,高度危险的物品万一发生意外的,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那么非法占有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承担主体是谁? 网友咨询: 非法占有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承担主体是谁? 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陈劭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规定说明,高度危险物品在被非法占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网友咨询: 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云南新秀律师事务所张书林律师解答: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过程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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