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 一同学借了我五千人民币,当时是通过银行转账,说借期一个月,但没有立下借据。就借钱一事,我们之间有聊天记录。现在都快三个月了,同学一直拖着不还,不接我的电话,也不回我的信息。我怎么办? ·夏万生律师: 你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因为你们是同学,所以可以协商,尽量的协商解决,让同学早日还款;第二步,如果你的同学确实不想偿还债务,那么可以将你同学的身份证以及平时的聊天记录或者是通话录音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 ·张卫东律师: 您好,第一点,可以以微信证据、相应的转款凭证,去人民法院起诉;第
同学聚会起纠纷怎么处理
2024-11-13实话说真的没有意思了,学校里玩的好的平时都在联系,学校里就不玩的同学聚在一起也没啥话说,寒暄寒暄,参加过两次,再不去了。 社会变了,同学之间的感情还会那么纯真?还能找到儿时的感觉?失去的毕竟失去了,再找也是徒劳! 目的多于追忆,女同学尽量不要上当,一失足成千古恨,身边例子举不胜举。 真的是这么回事,怎么聚会也不能找回以前的感觉。原本不好的永远不近,不错永远不远。 挺扯的,36了不必要的应酬能推就推偶尔和车友小聚一下大家都差不多谈的来。 很简单的一个同学聚会,让很多人添加了很多龌龊的东西,如果你
小朋友在幼儿园打伤同学怎样归责
2024-09-26对侵权人来说,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中,由于侵权人往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没有独立的财产,故他们的侵权赔偿责任自然的转移到他们的监护人身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在学校被同学打了对方要求私了可以报警吗
2024-09-25第一、在威胁与暴力来临之际,首先告诉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压正,终归大多数的同学与老师,以及社会上一切正义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坚强后盾,会坚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万不要轻易向恶势力低头。而一旦内心笃定,就会散发出一种强大的威慑力,让坏人不敢冒然攻击。 第二、大声地提醒对方,他们的所作所为是违法违纪的行为,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会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在能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声呼喊求救。 碰到‘下暴’应尽量保持镇静,不要惊慌,有勇有谋地保护自己。无论如何一定要记住‘下暴’者的人数和体貌特征,以便事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
2024-09-15未成年人校园人身伤害案件是指未成年人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内出现人身伤害事故而引发的案件。该类案件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纠纷和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两种案由。那么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 网友咨询: 学生在学校受到同学伤害,赔偿主体是谁?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沈超律师解答: 首先判断学生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如学校存在过错,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 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我国对于一般
男孩幼儿园被同学剪断耳廓,幼儿园全责
2024-07-114岁的翟某在幼儿园上手工剪纸课,同学用手工剪刀剪断其耳廓。翟某父母将幼儿园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幼儿园未对手工工具把关、老师未及时观察、幼儿座位间距小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应对翟某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赔偿翟某各项损失5700元。 对于4岁的孩子,幼儿园是有教育管理职责的,如果由于幼儿园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孩子在校内受伤的话,幼儿园是需要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 而本案中的翟某之所以会受伤,就是因为幼儿园未对手工工具把关、老师未及时观察、幼儿座位间距小的原因造成的,所以幼儿园并未对翟某尽
4岁男孩被同学剪断耳廓幼儿园被判全责
2024-07-114岁的翟某在幼儿园上手工剪纸课期间,被同学小李使用手工剪刀剪断了耳廓。翟某的父母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要求幼儿园赔偿各项损失及后续治疗费。法院审理后判决幼儿园赔偿翟某各项损失5700元。那么,由幼儿园来承担所有责任是否合理? 从事件性质上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判决学校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没有任何争议。这是因为幼儿园是根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对幼稚生进行教育管理的社会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教育、管理、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9条,幼儿园与幼稚生之间形成的是法定的教育管理关系,幼儿园对
小学生打闹致同学摔伤,谁来赔偿?
2024-06-29近年来,未成年人在校园内因嬉戏打闹造成人身损害的事件屡见报端。如果在打闹的过程中同学受伤,责任由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 小学生打闹致同学摔伤,谁来赔偿?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覃婕妤律师解答: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