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审批不通过通常有什么原因,有哪些原因使房贷审批不通过?
2024-08-16购房一族中很多都需要贷款,但如果房子选好了申请贷款,却被通知贷款不成功,心仪的房子就会与自己失之交臂。那么房贷审批不通过通常有什么原因,有哪些原因使房贷审批不通过? 网友咨询: 房贷审批不通过通常有什么原因,有哪些原因使房贷审批不通过? 上海市东高地律师事务所吴小林律师解答: 房贷审批不通过可能有以下原因: 1、有逾期还款记录; 2、贷款资料不完整; 3、贷款资料不真实; 4、还款能力较弱; 5、负债过高。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20条规定:贷款人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完善授权管理制度;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4-08-16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副本,身份证和结婚证,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材料。 网友咨询: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刘勇律师解答: 一、离婚起诉状和副本 起诉离婚的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3、写明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2024-08-13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方式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网友咨询: 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广荣律师事务所赵广文律师解答: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2024-08-11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对于原告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享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原告住所地的法院对离婚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要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网友咨询: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广东商达(中山)律师事务所黄福龙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对于原告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享有管辖权。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有没有离婚证?
2024-08-07通过法院离婚的,会拿到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不会拿到离婚证。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网友咨询: 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有没有离婚证?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崔亚考律师解答: 通过法院离婚的,会拿到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不会拿到离婚证。民法典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依法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
抽逃出资是通过什么来判定的?
2024-07-04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 网友咨询: 抽逃出资是通过什么来判定的?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答: 1、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借贷关系或其他依据,不支付任何代价而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还的话,就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2、在公司验资成立后又抽逃出资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就可能涉嫌构成犯罪。 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黎栋律师解析: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
通过亲密付转的款项是否属于赠与?
2024-06-28亲密付是指微信、支付宝的一项类似于银行附属卡功能,可以和指定的人开通“亲密付”并自行设置每月额度上限,对方在消费时,就可以选择从开通者账户自动扣款。 网友咨询: 通过亲密付转的款项是否属于赠与? 江苏通衡律师事务所卢卫卫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亲密付”、“亲情卡”代付金额应根据对方的经济条件、相处时间的长短、双方的感情程度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如果是在
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
2024-06-14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规范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
民政部公告:第三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2024-06-07民政部公告:第三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2001年2月1日) 经审定,以下364个全国性社会团体通过2001年年度检查,现予以公告。 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2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 3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 4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5 中国信息协会 6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 7 中国宏观经济学会 8 中国价格协会 9 中国投资协会 10.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11. 中国国际茶文化研究会 12. 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 13. 中国插花花艺协会 14.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 15. 中国农业国际合
民政部公告:第四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
2024-06-07民政部公告:第四批通过年检的社会团体名单(2001年1月1日) 经审定,以下301个全国性社会团体通过2001年年度检查,现予以公告。 1. 中国汽车运动联合会 2. 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3. 中国滑冰协会 4. 中国滑雪协会 5. 中国冰球协会 6. 中国射击协会 7. 中国射箭协会 8.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 9. 中国击剑协会 10. 中国马术协会 11. 中国赛艇协会 12. 中国皮划艇协会 13. 中国帆船帆板协会 14. 中国潜水运动协会 15. 中国滑水运动协会 16. 中国摩托艇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