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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无人认定归国家所有的期限是1年,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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