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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股权转让多数不是和谐乐章而是基于矛盾产生,是股东之间力量的博弈,那么有限公司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网友咨询: 有限公司自然人之间的股权转让,需要公证吗?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王柏律师解答: 企业股权转让可以公证,但公证不是必须要做的。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公证可以防范一些风险: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证时; 4、立据公证为其他用途时。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
有公民、企业或者组织出现紧急的情况需要帮助,另一方知道这种情况,想要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和紧急方签订了不平等的合同,这就是乘人之危签订合同。 网友咨询: 乘他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怎么认定呢?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徐旸律师解答: 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认定: 1、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比如面临生命危险,他人的暴力威胁等; 2、行为人利用了对方当事人的危难困境,提出苛刻条件,对方出于无奈而违背真实意愿与之订立合同; 3、乘人之危签订合同,一般是为了获得过度利益。 乘人之危的合同,受害方应当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一种合约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既形成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 网友咨询: 未成年人之间的债权有没有效?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唐俊律师解答: 未成年人之间的借款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其是否有效,首先要看未成年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若其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则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所打的借条具有法律效
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 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任职风险有哪些?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黄海邻律师解答: 1.越权代表被追责 由于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权的无限制,其权利稷大,容易导致侵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后果,故法律又规定公司内部可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范围,即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可对法定代
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防止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二条 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一)担任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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