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因疫情抢购千元食物竟被大妈顺走
2024-10-274月3日,上海某小区内,一大妈下楼扔垃圾时,顺手将放在桌上3大袋食物全部拎走。随后失主徐女士上门理论,该大妈仍称是保安让自己拿的。徐女士表示,三袋一共1000元左右,等解封后会继续报警立案。 本案中顺走菜的大妈的行为属于一种盗窃行为,但由于其盗窃的金额也就一千元左右,不一定会达到当地盗窃罪的构成标准,而且其在事后还积极赔偿,所以他的行为并不一定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很可能会按照治安处罚的标准来处罚。 具体来说轻则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重则会被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而且可能会被并处一千元
因疫情抢购千元食物,一转头竟被顺走了
2024-10-274月3日,上海某小区内,一大妈下楼扔垃圾时,顺手将放在桌上3大袋食物全部拎走。随后失主徐女士上门理论,该大妈仍称是保安让自己拿的。徐女士表示,三袋一共1000元左右,等解封后会继续报警立案。 那么如果徐女士报警处理的话,大妈将会面临什么处罚呢? 如果徐女士报警处理的话,大妈有很大可能会被给予治安处罚,因为其盗窃的金额很可能达不到盗窃罪的构成标准,所以大概率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 至于治安处罚的具体措施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的,则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大妈超市抢购商品,摔倒骨折,自己摔倒,碰瓷超市?
2024-07-16为了抢购促销商品,超市门刚开上海市的薛老太就穿着拖鞋往里冲,但过程中不幸摔倒骨折。出院后的薛老太越想越气,自己不仅打折商品没买着,还在医院住了几个月,所以一气之下就告了法院,向法院索赔十五万。最终法院判决超市赔偿薛老太48000元。 根据《民法典》规定,作为超市这种经营场所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在本案事发时是下着雨的,所以这可能会导致超市地面湿滑;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当采取一定措施保持场地干燥,防止顾客摔倒,但是超市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
大妈超市抢购商品摔倒骨折,一气之下告了超市
2024-07-16为了抢购促销商品,超市门刚开上海市的薛老太就穿着拖鞋往里冲,但过程中不幸摔倒骨折。出院后的薛老太越想越气,自己不仅打折商品没买着,还在医院住了几个月,所以一气之下就告了法院,向法院索赔十五万。最终法院判决超市赔偿薛老太48000元。 很多人会质疑,薛老太摔倒跟超市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超市要赔偿呢? 那是因为在事发当天是正在下雨的,所以超市可能会因为顾客的进入带进来雨水导致地面湿滑;而根据《民法典》规定,超市作为经营场所是有义务保障顾客的安全的,所以超市应该采取一些必要措施保持地面干燥,防止顾客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