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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界永定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6岁儿童虐待案。案情的经过为,李某在离婚后获得了儿子小李的抚养权,但其却在抚养孩子过程中多次联合女友李某凡虐待小李,导致孩子身上多处受伤。目前二人分别因虐待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 其实小李的母亲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对小李的监护权,因为《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而且这种因为对被监护人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其监护资格日后是不能恢复的。 免责声明:本
2018年女子张某珍提出给其同事孙先生介绍女友,孙先生与对方见面后对方就离开了,后来通过张某珍孙先生知道对方叫彭娜,并且加上了对方的好友,然后双方开始了长达三年的网恋,期间孙先生共计给对方花了26万;但后来两人分手,孙先生因为想挽回但联系不上对方便报警了,经调查发现,所谓的彭娜就是张某珍。 据了解,限制张某已经因诈骗罪获刑五年,并且还被责令退赔孙先生的损失。那么如果张某拒绝或者说没钱退赔损失的话,张先生该怎么办呢?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呢? 如果张某拒绝或者说没钱退赔损失的话,孙先生可以向法院
近日,网上一则男子带着现任暴打前女友的视频引发关注。据被打女子讲述,因为自己和前男友分手后有纠纷,当天他带着一帮人先到自己公司闹,警察处理完后女子在公司门口被前男友堵暴打。事发后男子父亲带一万元请求和解被拒。 本案中打人的男子的行为显然属于一种故意伤害行为,而对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致人轻伤的话,那么打人者是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所以如果说被打的女子经过伤情鉴定被鉴定为轻伤的话,那么打人者就会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
近日,网上一则男子带着现任暴打前女友的视频引发关注。据被打女子讲述,因为自己和前男友分手后有纠纷,当天他带着一帮人先到自己公司闹,警察处理完后女子在公司门口被前男友堵暴打。事发后男子父亲带一万元请求和解被拒。 这种情况很有可能会涉及刑事案件,因为从医生的诊断结果来看,受害人上颚骨骨折、牙震荡等面部也多处骨折,这极有可能是会构成轻伤甚至重伤的;所以打人者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而构成故意伤害罪了,那就是要提起公诉依法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通过和解解决问题的。所以如果真的涉及刑事犯
从去年9月至今,宁波某派出所接到过20余次匿名报警,称有人卖淫,但民警在所谓的卖淫窝点调查时却未发现异常。后经调查发现,报警人是张某,其所称的失足女是他的女友。原来,张某不满女友与异性接触,便报假警谎称女友卖淫,目前,张某已被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这种谎报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可以给予罚款以及拘留的行政处罚的;所以说没事千万不要去报假警,不但会扰乱社会秩序,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还会使自己被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近日,江苏无锡太湖高级中学附近发生一起当街伤人案,有1人受伤。据了解,男子蒋某与自己的网恋女友发生矛盾,误以为一过路女孩系其网恋女友的女儿,便拿刀捅伤对方进行报复,后被路人共同制伏。目前该女孩经救治无生命危险,蒋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现场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群众,警方已启动见义勇为人员确认工作。 那么误杀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杀错了人并不属于过失犯罪,打击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的认定。因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实施了杀人举动,并且造成了被害
近日,厦门男子要女友归还恋爱期间费用一事上了热搜。 在该事件中,该男子是以结婚为目的与女友签了合同,女友及其叔叔均进行了投资,总计五十多万,虽说是进行相关的投资,但是事后该男子却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带有明显的、故意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加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该男子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是有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 此外,该男子隐瞒女方自己有家室的事实,既是对家庭的背叛也是对女方的欺骗,若二人结婚了,该男子则会构成重婚罪。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
去年,南京小伙张某和王某通过相亲结识,恋爱进展顺利订下婚约。之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分手,王某主动退还礼物、红包和彩礼。张某母亲吴某觉得窝火,在网上发布诋毁王某的视频,称其骗婚、骗钱,且公布王某个人信息,对其正常生活及人格尊严造成极大伤害。对此,王某提出诉讼。经调查,王某不存在骗婚行为。经批评教育,吴某公开向王某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民事主体都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吴某因为诋毁王某名誉而最终
近日,李女士接连几天深夜接到陌生来电,甚至还有人凌晨3点一直按自家门铃。李女士怀疑是前男友恶作剧于是报警,民警找到其前男友陈某后,陈某承认是他在网上冒充李女士并泄露其信息。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故意散布他人隐私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本案中的陈某故意泄露李某个人信息的行为就属于在散布李某的隐私,所以陈某将会受到上述行政处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近日,李女士接连几天深夜接到陌生来电,甚至还有人凌晨3点一直按自家门铃。李女士怀疑是前男友恶作剧于是报警,民警找到其前男友陈某后,陈某承认是他在网上冒充李女士并泄露其信息,想让李女士遇到麻烦后求助于自己。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陈某的行为构成了对李女士隐私权的侵犯,所以李女士是可以要求陈某向自己赔礼道歉,并消除因此事给自己带来的影响的;而且李女士可以就此事向陈某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如果陈某的行为给李女士造成物质损失的话,李女士也可以一并要求他赔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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