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流窜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3日凌晨,赵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盗窃孙某1存放在下花林村村北东头的5袋大蒜,价值600余元。 2021年6月10日3时许,赵某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盗窃刘某存放在本村新建房屋内的1个水泵、18根铁钩、3根螺杆、14根钢管,价值300余元。 2021年6月29日3时许,赵某驾驶电动三轮车窜至济宁
流窜作案,盗窃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14流窜犯罪是当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流窜犯罪具有易地作案,骚扰面广,社会危害大等特点。这类案件,一般抓获难、查证更难,往往给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工作带来诸多困难。 网友咨询: 周浪,2014年12月19日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19年10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20年2月10日刑满释放。 2021年5月13日10时许,周浪伙同潘运连驾驶无号牌黑色雅马哈摩托车,从江苏省灌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