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准是

准是 相关话题

TOPIC

一、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
加班是劳动者经常会是遇到的事情,劳动者加班会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要比平时工作时间要高的,计算加班工资时就要计算加班的天数,那么加班工资计算天数的方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加班有无工资?应按什么标准计算?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叶颢律师解答: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
一、2019年最新的医疗合同纠纷赔偿标准是怎样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
我们在工作中受了工伤或是交通意外事故等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受害人在要求赔偿外还可以有误工费赔偿项目,对于建筑工程的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怎样计算? 网友咨询:在工地上因伤误工,但医院检查只是肌肉拉伤。员工说身体疼痛,工程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误工费怎样计算? 广东卓明律师事务所张斌律师解答: 工程误工费的标准是: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
一、一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
一、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减少因劳动生产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生产企业必须按实际生产要求配备劳动防护用品。那么,企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发放的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什么样的工作环境发放劳保用品? 湖南济人律师事务所蒋小英律师解答: 企业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跟班作业的基层干部、安技员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标准的原则发给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到现场设计、检查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干部的劳动防护用品,其发放期限应比一般工种工人延长50%以上;定期或不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那么用人单位有赔偿的义务。国家针对劳动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应该赔偿的种类和应该赔偿的金额。那么,劳动关系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劳动中导致的死亡,会赔偿多少钱?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樊懋律师解答: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
一、医疗事故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
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的方式都在逐渐改变。一些公司和员工为了方便彼此,实行了非全日制用工,它的时间比较自由。那么,兼职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兼职工资按月结算合法吗? 网友咨询:朋友现在在公司做的是非全日制的工作,涉及到工资结算,非全日制用工薪酬结算怎么结算的?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章海燕律师解答: 兼职即是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