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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侵害女童的事件刷爆朋友圈、占据各大媒体头条,这些案事件不仅让世人惊愕、愤怒,挑战道德底线,更深深刺痛社会的良心。我们在谴责那些作恶魔鬼的同时,也不仅要叩问,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父母,他们做什么去了?那么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 江苏朗盈律师事务所吴林律师解答: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近日,一个的哥突然变道斑马线上接客遭骑手指责,下一秒竟将骑手撞翻的视频上了热搜。 不得不说的哥实在是太嚣张了,不仅在行驶过程中强行变道,还是抽烟开车在斑马线上停车接客,这一系列行为都是违反了交通法规的。 其次,的哥在被骑手指责之后故意撞翻骑手的行为更是存在报复的嫌疑,故意撞人的行为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故意伤害罪。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一的哥因强行变道在斑马线停车接客被指责后,竟撞翻了指责他的骑手,很明显在本事件中的哥存在挑事报复的嫌疑,应该承担责任是无可厚非的。 再者出租车司机是在吸烟的时候开车,违反了交通法规,应该对其进行罚款,若是骑手受伤严重,还应当承担对骑手的损害赔偿。 但是作为骑手指责的哥的时候用语不能不文明,不能存在故意挑衅,否则双方都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在骑手指责的哥突然变道被撞翻一事中,虽然最后交警到达现场,出租车司机赔礼道歉并作出相应赔偿,双方达成了和解,但是从损害赔偿一方面来说的话,在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时都包括哪些项目呢? 具体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根据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要包括: (一)核验权 即业主在入住之后有权对居住的实际情况——购房合同及开发商的承诺进行核对,或重新检验,如果出现不符,可以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二)知情权 即业主对自己所拥有的物业的有关资料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情况(如资质、收费依据、服务标准、收支情况、有关基金的使用等)有权了解、掌握。 (三)选择权 即业主有权选择或解聘物业管理公司,并有权签订或解除《物业委托管理合同》。 (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那么工伤鉴定机构有什么具体的职责,工伤鉴定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网友咨询: 工伤鉴定机构有什么具体的职责,工伤鉴定机构的职责是什么?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郭瑶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机构具体的职责: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
对于刚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是否必须设立监事会是比较模糊的。那么,监事会职责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吗?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职责是什么,必须设立监事会吗? 广东聚理律师事务所林淑簪律师解答: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
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考虑到债权人人数众多,为了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企业破产法》规定设立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是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行使债权人会议部分职权的常设机构。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如何产生的? 网友咨询: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如何产生的? 北京常鸿(天津)律师事务所黄书海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行使职权的重要渠道,根据《企业破产法》第61条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1)核查债权;(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3)监督管理人;(4)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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