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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24日起,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资格证以及没有任何医疗诊治经验的情况下,陈某开始在綦江区石角镇他人开设的药材门面内,以摆摊方式从事针灸、拔罐等诊疗活动。 2021年10月9日9时许,被害人罗某因身体疼痛前往药材铺看病,陈某即对罗某的肩部、背部施行针灸、拔罐治疗。拔罐后,罗某出现咳嗽、气喘、面红等不良反应,陈某见
车祸致人死亡,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问题,各方处理好后续索赔即可。依法,近亲属作为法定的侵权权利人可以主张侵权权利。那么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山东盛雅律师事务所单长浩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同等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2、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的,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 网友咨询: 2019年4月21日1时许,姜峰纠集陈洪亮、陈洪亮纠集张卫星、古某1等人,前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珈苑汤泉洗浴与赵文学、王涛等人聚众斗殴,过程中王涛持刀造成古某1右肺及心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造成陈洪亮重伤二级。 姜峰、陈洪亮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1月23日向北京市公安局投案。 姜峰、陈洪亮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晟世青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因交通事故而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就事故产生的精神损害向有关事故责任人请求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刘尚兵律师事务所刘尚兵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平衡各方利益,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一般根据下列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故意伤害罪具体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首先必须有要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然后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是非法进行的,且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25日20时许,李京在北京市通州区×地区×园×号楼×单元门前,因其朋友与被害人王某1争吵等问题而用手将王某1左耳部打伤。 经鉴定,王某1身体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李京案发后在现场被民警抓获,后2021年11月22日经民警电话通知自行到派出所接受传唤。 李京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被侵权人死亡以后,对死亡者的近亲属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应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金。那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何进行理赔,都有什么标准?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如何进行理赔,都有什么标准? 江苏江花律师事务所陆雪楠律师解答: 保险公司按下列标准进行赔付: 1、死亡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2、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徐洋洋于2019年7月16日23时许,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的路虎牌汽车行至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村××村路北口附近,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赵某1等人发生纠纷,徐洋洋先驾车故意造成车辆追尾事故,后遭赵某1等人持砖块抛砸其车辆。 徐洋洋见状驾驶车辆反复前进、后退,欲离开现场,过程中将赵某1撞倒并碾轧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网友咨询: 2016年11月26日0时许,刘勇在北京市西城区某牛肉面店门前,因肢体碰撞的琐事与被害人任某发生口角,后互相揪扯。被害人任某的朋友程某拉拽刘勇,刘勇倒地同时将被害人任某亦拽倒在地,被害人任某的朋友试图将任某从地上拉起,因刘勇的搂抱未果。刘勇后将被害人任某压在身下,被害人任某的朋友程某、杨某因无法将刘勇从任某身上拉开,遂对被告人刘勇
处理交通事故有不少时间限制,如扣押车辆的时间限制、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等,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那么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网友咨询: 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多长时间会结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郑娟律师解答: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
1、动物致人损害的独立动作多为积极动作,如牛抵人,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损害的特别危险情况下,动物的消极动作也可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如牛卧于铁轨导致火车出轨。 2、动物致人损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于他人;也包括动物的动作间接致人损害,如马受惊后撞翻路旁的车辆,因车辆翻到而致人损害。 3、动物致人损害除包含积极的人身、财产损害外,还包括动物造成妨害状态,如恶狗当道,阻吓未成人致无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请求排除妨害,因此受有损失的(如因绕道多支出的费用),有权请求赔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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