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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价值是很大的,有的人可能会将自己的房屋赠与给他人,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赠与合同,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如果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网友咨询:与其儿子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过户给儿子,以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辽宁人民律师事务所曾雨佳律师解答: 具体的房产赠与过户手续如下: 1.赠与书。赠与书就是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的房屋赠与书面合同,按照国家规定,房产赠与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订; 2.缴纳费用。房产赠与过户免除赠与人营业税,但是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发放贷款的银行是善意的,与购房人签订的贷款抵押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由购房人负责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果购房人无法偿还,银行可以申请拍卖、变卖抵押房产还债。 一、银行借款合同怎么解除 关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 的回答为《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醉酒驾驶机动车,驾照被交警部门吊销,受过这么严厉的处罚。本该会吸取教训,可有些驾驶员就是不思悔改,仍然我行我素,那么醉驾驾照吊销之后多长时间可以重新考,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醉驾驾照吊销之后多长时间可以重新考,怎么规定的? 广东群豪律师事务所周夏文律师解答: 醉驾吊销驾照后至少五年才可以重新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
在现代社会中,出现了这样的一种情况:很多债务人喜欢玩失踪,希望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实际上,这是不合法也不道德的,那么,债务人失踪之后债权人怎么追债,有什么方法? 网友咨询:之前朋友借了十二万,现在该还钱了,找不到人了,该怎么办? 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何欣欣律师解答: 关于债务人失踪的: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
开发商在售卖新房的时候,收取了购房者一部分的定金,之后的程序应该是双方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然后完成这次交易。那么,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开发商不签约怎么办? 网友咨询:买房交了定金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迟迟不签合同现在不想要了要求退定金可以吗?有那些流程? 江西青仁律师事务所芦映律师解答: 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定金,需要看你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才能确定。如果根据合同条款可以退的话,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退还,但同时协议就解除了。 一般都要交付一定的定金才会签订正式合同。如开发商一般会在我们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要
当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肇事者一方来说在事故进行立案调查之后久久不能结案。大家可能了解一点对于当事人来说有一定的影响,那么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没有结案可以上路吗? 网友咨询: 我的交通事故快一年了,一直不结案,怎么办?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孙橙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交通事故拖着不结案,受害人可以凭交警裁定到法院提起诉讼,上法院进行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
我们都知道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不是相关部门主动启动的,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受工伤的职工主动申请才能启动,那么员工发生工伤之后,个人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网友咨询: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个人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印志平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申请书的书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首先写标题,第一行居中写上工伤认定申请书。 2、其次写明申请人和所在公司的基本信息。申请人要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的内容,公司要写明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内
对于很多购房者来讲,一套房子,不仅是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还关系到孩子上学等等大事,房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谁都不想自己买的房子出问题,那么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如何维权? 江苏天听律师事务所汪恩华律师解答: 买到房之后质量不合格,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如果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那么,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后悔不想给了,构成违约吗? 一、签订赠与合同之后,后悔不想给了,构成违约吗? 如果是一般赠与合同的,任意时候赠与人都可以反悔,撤销合同,拒绝赠与,这是受到法律允许的。但是如果不是一般赠与合同,即合同是有公益道德性质的,或是用于救灾。比如向希望机构捐款之内的,收到了公证处公正的赠与合同,就不能随便的撤销,即便反悔也要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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