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举证分配
2025-08-31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当前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作出较为明确规定。 ▌一、我国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举证责任分配
2025-08-30(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2025-08-30现在,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就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逻辑是: 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无明确共同意思表示的但符合家事代理范围的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无法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的用途即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表示,国
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效力如何?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有效力吗?
2025-08-30夫妻因感情破裂等问题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往往是一大难题,如何细化分割双方的债权债务,则还是书面证明更为简单有效。那么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效力如何? 网友咨询: 婚姻期间的债务协议书效力如何? 冯荣尚律师解答: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有效,对夫
再婚夫妻婚前债务如何处理?一方的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2025-08-29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这并不能头脑一发热就进行,是需要考虑多方面的要求的,如果在婚前不考虑清楚,就有可能面临离婚的风险,再婚夫妻婚前债务如何处理?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王玉顺律师解析。 一、再婚夫妻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
再婚夫妻婚前债务如何处理
2025-08-28(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
一方的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2025-08-281、夫妻婚前债务《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以看
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
2025-08-26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5、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且符合继承法第14条规定的,可以根据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
同居期间的债务怎么处理?同居关系产生纠纷应该怎么办?
2025-08-26同居往往包含许多问题存在,同居财产应如何分割?提起同居财产,大家知道什么样的财产叫做同居财产吗?同居发生了纠纷应该如何解决呢?浙江五义律师事务所何柳絮律师解析。 同居财产的范围包括什么? 男女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一般情况下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以及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同居关系产生纠纷应该怎么办? 基于同居关系,当事人仅诉请分割财产的,应按四种情况分别处理: ⑴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