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话题标签 > 债务

债务 相关话题

TOPIC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转让的事情,例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子的转让还有公司的转让等等,只要是符合国家转让条件的,都可以到相应的机构办理转让手续。举个例子,公司的转让会是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债权债务也会发生转移,那在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呢? 一、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
随着民间借贷市场的开放,很多时候出借方在借款时均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担保债务。但由于借款合同很多时候并未详细列明保证条款,很多群众对于保证的法律规定诸如保证类型、保证期间均知之甚少,容易引发纠纷。 案情回顾 2013年1月1日,徐某以正常资金周转为由,向陈某借款16万元,约定年利率15.6%,借款期限为2年。同年3月1日,徐某再向陈某借款40万元,约定年利率18%,借款期限为2年,若逾期则每月加付10%利息。劳某为该笔40万元借款作担保。2015年3月1日,徐某无力偿还本金,与陈某协商再借4万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债务问题怎么办?这个我们首先要明白两点:1、公司是整体转让了,还是单纯的变更法定代表人;2、在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公司股东; 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有股东来当,也可以请职业经理人来担任。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不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固定,公司的债务和个人无关,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不是因为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带来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则需要承担责任。 那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呢?根据《公司法》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很多转让的事情,例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子的转让还有公司的转让等等,只要是符合国家转让条件的,都可以到相应的机构办理转让手续。举个例子,公司的转让会是公司所有权发生变更,债权债务也会发生转移,那在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呢? 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
1 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2 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 3 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隐性债务)提供保证、担保 几种情况区分的意义: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通常认为有三种基本模式: 1 通过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改组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该模式下,交易主体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当然不会继承出让方的债权债务,但是公司的债务仍然由该公司承担。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尤其是网贷,另一方往往并不知情。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要求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那么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目前不离婚夫妻个人债务另一方需偿还吗? 网友咨询: 婚姻中一方个人借款个人花销离婚时需双方共同偿还吗?另一方从未参与其贷款行为和花销,并不知道其此行为。 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陆博律师解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
如今,民间借贷案件真的是成指数增长,太多人因为欠债不还闹上法庭然后关系破裂。对于个人债务纠纷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诉讼是解决个人债务纠纷的最后一道法律保障。那么法院如何处理呢?山西君合君律师事务所刘冬冬律师解析。 一、法院如何处理个人债务纠纷 你起诉后,法院要找被告,送达你的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如果找不到被告,要公告送达,然后开庭缺席判决。最后才是执行。你现在可以提出申请,要求财产保全,冻结他的银行存款。你不申请,法院在审判阶段是不会主动冻结的。 刘冬冬律师支招: 二、个人债务纠纷
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开始起计算3年。三年内,若债权人未继续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到期。若债权人一直在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会因此而中断,然后从债权人最后一次主张自己的权利开始计算三年。 网友认为: 找他要,记得留下证据,每要一次,就是主张权利一次,诉讼时效就重新起算一次。欠钱只要不停地要,就不会过时效。 所以说,对于别人的欠款要赶紧讨回,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眠的人。要及时找债务人索债,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
一般保证中,在权利人向债权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后,并经法院强制执行后确定债权人无力偿还债务前,保证人是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 还有一种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就是权利人免除了债务人的责任,由于保证人是代债务人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当然也就相当于免除了保证人的责任,保证人自然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认为: 当然那就应该无效”(口语习惯,那时那景或许别人不一定能理解),总之,从法律人角度来说,我表述的不对,有失法律人水准。建议兄台说话的态度低调一些,说了伤人。说到底,兄台也是在推断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那么,分居期间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分居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一对夫妇,感情破裂女方起诉离婚,后因财产分割原因,女方撤诉,撤诉后一直分居,现男方车祸撞死人了,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女方承担因其在分居期间车祸而产生的债务,女方是否应当承担? 四川尚上律师事务所覃方云律师解答: 要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尺是:所负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负的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