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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的一种类型。它的本质是股东以投资限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原则是遵循公司和股东彻底分离的原则。那么《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王祎凡律师解答: 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条件如下: 一、有限责任的正当发生是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前提; 二、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主体是违反了公司法所规定的与股东有限责任之权利相联的各种义务的股东; 三、股东有限责任例外适用的行为要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类型的一种,由于它的设立程序简单,股东人数较少,经营管理方便,对资金要求不高,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受投资者们的欢迎,多数中小企业都会选择建立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应该怎样保护?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应该怎样保护? 天津君申律师事务所夏越颖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的方法如下: 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 3、股权优先购
股权转让是每一个创业公司在发展道路上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转让中涉及到的许多法律问题曾经难倒不少创业者。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工商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工商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北京市康达(苏州)律师事务所李万军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工商部门的有关规定,公司变更股权登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第一,从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让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二,提供有关股权变更的股东会表决,和修改后的
异议股东股权(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持有的股权(股份)”的权利。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杨春雷律师解答: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是: 第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当然是反对股东,即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
创业是很多人的梦想,每年都有不少胸怀壮志的青年辞去工作走上创业的道路。然而,现实却十分残酷。有权威媒体做过调查,90%的创业公司都会在成立不到三年的时间内死掉,而当下正流行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失败率更是高达99%。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有哪些要求? 网友咨询: 创业失败,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有哪些要求?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有限责任公司的解散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中规定有其他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现的,公司应当解散。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股
我们知道,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是封闭的公司。那么,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网友咨询: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肖攀律师解答: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那么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不可以增加股东吗? 网友咨询: 公司是自然人独资公司,现在想增加一个股东,这个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材料呢? 湖南金厚律师事务所童意律师解答: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及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那么,想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有时会产生一些债务,公司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该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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