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2024-08-06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网友咨询: 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韩文华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 (1)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2024-08-06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中严格限制了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但这并不是说劳动者在任何情形下都不用支付违约金。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形: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2、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法律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特别规定: 1、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导致被正常行驶的车撞了,责任应当怎么划分?
2024-08-05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横穿马路的行人被撞,行人主要责任70%,车主次要责任30%。具体责任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网友咨询: 行人随意横穿马路导致被正常行驶的车撞了,责任应当怎么划分? 山东云舟律师事务所邱先圣律师解答: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责任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事故情况而定。具体的责任认定可以参考一下几种情形: 一、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 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二、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
已过工伤认定期的应当如何请求赔偿?
2024-08-0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网友咨询: 已过工伤认定期的应当如何请求赔偿? 云南宏通律师事务所李璟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针对超过法定申请期限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丧失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意
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怎样解决?
2024-08-05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由于某方面不和而导致的双方之间产生的争议,我国对于劳动争议的处理有着明确的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怎样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应当怎样解决? 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可以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发生劳动争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2024-08-05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但工伤认定也是有讲究的。它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进行的行政确认。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那么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供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2024-08-0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 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的行为。那么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怎样的条件,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雄师律师事务所郑彩娥律师解答: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
失业金应当怎样领取?
2024-08-01单位应当先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然后由失业人员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再领取失业登记证,申请领取失业金;最后按月领取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失业金。 网友咨询: 失业金应当怎样领取? 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陈华明律师解答: 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持相关证件到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
2024-08-01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 一、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哪些人?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二、如何理解经济性裁员?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情形。对经济性裁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
子女的探望权应当怎样保障?
2024-08-0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的,孩子必然会跟随一方生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如何将爱传递给成长中的孩子,探望权的行使至关重要。 网友咨询: 子女的探望权应当怎样保障?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