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什么
2024-07-11医疗机构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疑似病人以及他们的密切接触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
医疗机构能否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2024-07-08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
医疗机构可以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吗
2024-07-08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
医疗机构是否可以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2024-07-08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
法律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吗
2024-07-08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
法律是否允许医疗机构能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2024-07-08法律不允许医疗机构针对新冠患者自行开展新药临床试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但是,法律对配制中药制剂另有规定的除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单位使用。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可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是怎样的?
2024-07-03个体医疗机构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危行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的分工,对个体医疗机构都能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那么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什么,是怎样的?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的职业条件有: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措
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如何处罚?
2024-07-01我们去医院看病的时候,都会给一份病历本,上面记录的是患者的生病情况,但也有一些医疗机构出于各种原因而对患者的病历进行篡改。那么,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如何处罚呢? 一、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如何处罚? 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的处罚如下: 1、医疗机构篡改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2、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2024-06-28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那么,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要如何承担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违反相关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2、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的;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医疗机构赔偿后能追责吗?
2024-06-28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医生造成医疗事故医院能否追偿? 一、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谁? 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是: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或者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双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