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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由于结婚当时违背了双方自愿的原则,不具备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因此在结婚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申请,由此使该婚姻自始无效的法律制度。 网友咨询: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如何申请撤销? 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侯军奎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
1、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二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 2、立遗嘱人在公证遗嘱后,在生前已经处分了公证遗嘱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那在事实上就是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
一方不同意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另一个问题出现了,即一方不同意怎么离婚?许多人面对这个问题束手无策,无计可施,因为离婚中另一方未出现,诉讼程序有所不同。 网友咨询: 是我在外面有人了,不想跟老公过了,想要离婚,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詹俊妮律师解答: 你好:你可以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和民事诉讼状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詹俊妮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双方已
离婚的途径不外乎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不管通过哪种途径办理,都有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说协议离婚吧: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请问法院该怎么判决,如何再次起诉离婚这期间有没有什么规定。 江苏恩格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解答: 男方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判。法院可以在调查的基础上缺席判决,直
如果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在下落不明满两年之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配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宣告失踪,法院对其宣告失踪之后如果配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 网友咨询: 我父亲现在的妻子前不久带着户口本离家出走了,到现在都没有音讯。我父亲想和她办理离婚手续,可户口本不在手里,请问这个该怎么办理呢?户口本可以挂失然后补办么?离婚这部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郭瑞承律师解答: 1、到法院起诉离婚。 2、向法院申请失踪。 3、期满法院会缺席判决离婚。 郭瑞承律师普法: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的法律规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的法律规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2)第151条也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
男方不出庭,不影响法院审判。法院可以在调查的基础上缺席判决,直接根据调查结果对本案做出处理。 没有男方不出庭,法院直接同意原告观点,判决离婚的事情。法院仍然应该调查该民事案件,如果夫妻双方感情未破裂,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子女抚养也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考虑小孩跟哪一方对其成长有利,然后再做判决。不可能直接支持原告。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 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
诉讼外调解,也称诉前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对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经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里的有关部门,是指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包括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 网友咨询: 结婚4年多了,几乎每天吵架,实在过不了了,我已经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我想知道法院能否判离婚,标准是什么,婚姻法看了,但不明白。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解答: 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 2、《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由于有关部门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及其矛盾都有一定了解,可以做到对症下药,在实践中对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家庭纠纷,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起着积极作用。 而且在诉讼外调解中“有关机关”不是裁判机关,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性不强,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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