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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分新规定之全文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2012年9月12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 申请 第三章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第一节 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第二节 考试要求 第三节 考试监督管理 第四章 发证、换证、补证 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一节 记分 第
2013驾驶证增驾新规定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 (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或者取得驾驶大型

醉驾新规定

2024-07-31
醉驾新规定 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醉驾正式入罪。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 1、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罪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规定因醉驾行为吊销驾照的人还将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证。这也意味着,酒后驾驶不仅仅是扣分吊销驾驶证,还将面临着开除公职的行政处罚。 2、酒驾肇事终身禁驾 自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
驾照考试科目一的变化 《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 驾照考试科目二的变化 原部门规章规定,小型汽车科目二训练项目共10项。《123号令》优化了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一是简化了小型汽
驾照年审新规定 (一)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动是:驾驶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定换证。 2、根据新规定,对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驶证,在换证和审验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
所谓的“医保新规”指的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一,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 第二,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第三,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第四、医疗诊所不能重复收费,不能重复诊断。 第五、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在内,都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导语:二手房交易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最近出台了一些新的规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这些新规定是什么。 最近,小明打算卖掉自己的二手房,但是在和买家进行交易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原来,最近出台了一些新的二手房交易规定,让他感到有些不知所措。 根据新的规定,卖方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书、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权属材料等。而买方在签署合同之前,也要提供购房款的来源证明,并进行资金来源审查。 同时,新规定还规定了二手房交易中的抵押物转让问题。如果卖方的房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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