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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虐待家庭成员致人死亡最高只判7年有期徒刑?因为虐待罪不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就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面那种虐待,其实目的不是伤害被害人的性命。没有杀人主观故意就不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当然也不会转化了。 我不太明白这个问题诶因为我没思考过,但是在我看来过失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比虐待致死轻的。可能题主觉得应该那些人渣来个至少也是十年以上,这就是个文明社会的人权问题了。我法理学的,不太好。捂脸逃。谁说了这么一句话,要是在西汉初年我早就一剑杀了这种人渣了。 网友认为: 嗯,没有致死故意可以理解,可如

刑法基本原则

2024-08-18
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特征必须体现一个事物的内在属性和本质。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必须体现出刑法的本质和固有属性,体现刑法的基本精神。 首先,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刑法本身所固有的,并在适用刑法时严格遵守的原则。 其次,刑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最后,刑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出我国刑法罪基本的性质和体现我国刑事法治的基本精神。 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规定 我国1997年刑法,对刑法基本原则做了相应的规定,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典的指导原则,也体现了我国刑
我国的终身监禁制度,在适用范围上面,只能是针对贪污、受贿犯罪,并且还是罪刑达到极其严重程度的时候,在判处死缓的同时可以同时决定对罪犯终身监禁。 网友咨询: 我国刑法中是否存在终身监禁,坐牢具体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刘晓炜律师解答: 终身监禁是英美法系刑法中监禁刑的一种。即把犯罪人监禁终身,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死亡的刑罚。适用于较严重犯罪。理论上罪犯需在监狱被关押终身,但实践中通常被假释、减刑或赦免。终身监禁是仅次于死刑的刑罚,在美国已废除死刑的州则成为最高等级的刑罚。它适用于谋杀
在我国刑法看来,凡年满16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那么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什么? 从我国的刑法规定来看,将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二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刑法规定的八类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三是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先行占有是设立或者转让动产物权时的一种特殊的情形,即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取得了动产的占有,而后又与动产的所有权人达成移转所有权或者设定质权合同的情形。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财产占有,这种非法占有绝不仅仅是占有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表现形式。 网友咨询: 什么是先行占有?刑法中的违法占有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少卓律师事务所刘勇律师解答: 先行占有是设立或者
行为人犯侮辱尸体罪的,对其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尸体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网友咨询: 侮辱尸体罪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胡黛璇律师解答: 辱尸体罪在《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是:行为人犯本罪的,对其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尸体罪,一般是指行为人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 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胡黛璇律师解析: 认定盗
法律对犯罪人的刑事处罚中,存在非刑罚处罚措施,如赔礼道歉、行政处罚措施等。此外,还有一个特别的处罚措施,就是职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网友咨询: 刑法关于职业禁止的规定是怎样的? 上海申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李昕炜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 第三十七条 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

刑罚种类

2024-07-21
刑罚的外在特征 刑罚的内在属性,必然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为外在特征。根据刑罚的外在特征,我们可以界定刑罚的外延,把它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相区别。刑罚同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强制程度的严厉性 刑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方法,这在它所剥夺的权利与利益上得到充分体现。刑罚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权利、财产、人身自由乃至生命,可以说是生杀予夺在此一举,其强制程度的严厉性昭然可见。而其他任何强制方法,都不可能达到这样严厉的程度。 2、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刑罚只能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人适用,无罪的人
所谓相约自杀,是指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实践中出现过这样的案例,即相约自杀中的受托方在帮助对方完成自杀行为后,因害怕恐惧等情绪而放弃自杀。 网友咨询: 相约自杀行为在刑法中如何认定? 四川得助律师事务所杨梅律师解答: 一般而言,相约自杀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相约自杀中一方受托先杀死对方,继而自杀未逞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是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这种案件实质上符合受嘱托杀人行为的性质。尽管我国刑法对受嘱托杀人的行为无明确规定,但按照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这种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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