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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发达使得人们的交流和获取信息越来越方便,很多事情足不出户、通过网络就可以完成。但是有一些人会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那么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
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那么,在网络上编造虚假的疫情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一、在网络上编造虚假的疫情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罚? 在网络上编造虚假的疫情不一定构成犯罪,但是一定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处罚如下: 1、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编造虚假的疫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的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友咨询: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是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谈泳枫律师解答: 提供下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认定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一)网络接入、域名注册解析等信息网络接入、计算、存储、传输服务; (二)信息发布、搜索引擎、即时通
网络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 (一)非法经营罪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网络非法经营罪侵犯了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管理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制度。 (二)非法经营罪客观要件 非法经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
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的,同样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在网络上恶意炒作涉嫌什么犯罪? 甘肃律杰律师事务所刘亚莉律师解答: 网络空间也是公共场所,在网络上恶意炒作,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网络秩序的,同样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其中,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
在未成年人游戏充值争议中,对其行为的有效性需要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和充值金额进行个案分析。 如果未成年人对游戏的充值金额较小(比如在一两百元范围内),且充值金额主要来自于零花钱,可以认定该行为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匹配,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但当未成年人进行大额充值(如充值金额达数万元),则应认为该行为明显超出了未成年人的年龄、智力状况,未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前,行为应属无效。 但在实际网络交易环境中却难以认定,应由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举证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
朱某在网上认识了女子张某,两人交往感情不断升温,即便女方借钱不还,朱某也不介意。但当朱某坚定表示要回重庆见面时,却在朋友圈得知张某车祸身亡的噩耗。朱某前往朋友圈上的地点,想为张某祭奠,发现张某并不存在,随后朱某报了警,这次发现原来和自己聊天交往的是个二十多岁的谭姓小伙。 据了解谭某还用这招骗过其他人,累计骗到四万元,目前他已经因涉嫌诈骗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谭某诈骗的数额已经达到了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规定,诈骗数额巨大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等待谭某的将是三
在以网络为媒介的经济交往活动中,经营行为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其他经营行为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称之为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那么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一)传统形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了有形市场中的主要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主要出现了以下几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传统形式”: 1.商业混同行为 网络中的商业混同行为,又称“网络混淆行为”,指在网络中,经营行为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

网络高利贷

2024-07-08
什么是网络高利贷 一边是大量闲钱无处投资,一边是想创业却缺少本钱,于是民间网络借贷平台应运而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但大部分“网上借贷”已经越过这一红线,成为了网络高利贷。顾名思义,网络高利贷也就是在网络借贷平台上放高利贷。 网络高利贷是否合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
偷拍是一个严重侵害公民隐私的行为,有的人竟然偷拍女生的如厕视频然后拿到网络上进行贩卖!那么,在网络上卖女生如厕视频,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在网络上卖女生如厕视频,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偷拍的行为已经侵害了公民隐私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者可以要求加害人: (1)停止侵权,立即将所有侵害隐私权之视频或照片全部删除,包括线上发布渠道和存储截止; (2)赔偿损失,要求加害人就其侵权行为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3)赔礼道歉,要求加害人就其侵权行为在网络公开平台或者报刊杂志对受害者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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