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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高院官方微信消息,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刘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东死刑。那么,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会维持原判呢?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这几种情况下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会维持原判: 1、如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2、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如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裁定。 3、上级法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许因一时的糊涂犯了错而判处死刑,此时也不应该对生命失去信心,因为一般判处死刑都有个缓期执行的期间,那么在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条件是什么?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张楠律师解析。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两年缓刑考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
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李健执行死刑。2017年12月,李健在公园内遇见正在散步的女子王某欣,见财起意,威胁王某欣交出佩戴的金手镯,后又因害怕王某欣报警,将其杀害后掩埋在附近菜地中,并将从王某欣身上搜刮的物品拿去典当。 本案在一审后又经历了二审,且二审后又经过了死刑复核程序,所以直到今年才对李健执行了死刑;那么为什么死刑要经过复核才能执行呢? 因为我国对于死刑一直秉承着少杀,慎杀的原则,所以为了避免冤枉好人或者刑罚过重,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
被告人李某明2017年通过网络聊天与杨某某认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二人多次趁杨某某丈夫吴某才外出务工期间非法同居,后二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被吴某才发现。李某明为与杨某某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深夜潜入吴某才家中将其残忍杀害。被法院判决死刑,5月18日,罪犯李某明被执行死刑。 本案中,李某明为达到与他人之妻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目的,深夜持凶器入室杀人,犯罪动机卑劣,情节、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核准广
如何界定受贿与正常馈赠 如何界定受贿与正常馈赠的界限,除正确把握受贿罪构成要件之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从双方的关系看,双方是同学、同乡、亲友及其他私人关系,还是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的关系。正常馈赠一般发生在有密切关系的个人之间,这种密切关系往往由来已久,且在馈赠发生之后仍保持和发展这种关系;而贿赂则是发生在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与主管人之间,双方的利害关系是由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身份而临时产生,且随贿赂目的得逞后而逐渐淡化。 (2)从行为的动机来看,正常馈赠是行为人基于亲情、友情而无偿
我国的刑罚方式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死刑最为严厉,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那么,有人就会想问了,执行死刑方式有哪些?有哪些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一、执行死刑方式有哪些?有哪些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刑可以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的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的。执行死刑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
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那么,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死刑复核的内容是什么? 一、死刑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
中国死刑的执行,应当在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七日以内交付执行。然后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最后,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网友咨询: 死刑应当怎样执行? 山西晋杰律师事务所原波律师解答: 我国的刑法规定,作出死刑判决宣告后,从犯罪分子接到判决书那天起的10天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判决宣告到犯罪分子收到判决书的时间是五天。所以死刑犯实际上有15天的上诉期。但是如果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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