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地点不在单位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2025-03-28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那么,伤害地点不在单位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昨天我在单位发生意外,手受伤了,但是我发生意外的地方不属于单位的区域,算是工伤吗? 北京市京师(太原)律师事务所马可律师解答: 伤害地点不在单位,也有可能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医疗事故人体伤害赔偿标准
2025-03-14一、医疗事故人体伤害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20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网友咨询: 纪某某在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洼里村委的承包地与西陆戈庄村民董某1住房相邻,双方因交界处一地块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4月4日15时许,董某1酒后进入纪某某院内与纪某某因土地使用
为泄愤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20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7月下旬,李长江与被害人姚某1通过齐某1介绍相识。同月29日18时许,姚某1请李长江在威海市环翠区吃完饭要求赊账时,李长江付款予以结账,姚某1为此表示不满,二人发生争执。行至姚某1租住的新威附路90号楼704室储藏室门口时,李长江为发泄心中怨气,多次用手扇、用拳头打姚某1头面部,致姚某1倒地不起,又多次用手扇其脸部,用脚踢其身体、头面部数下。 后李长江打电话让齐某1到场,齐某1带领李某1赶至现场后,以为姚某1醉酒便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