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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如果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损失的,却那么受害人可以发要求侵权人对其做出相应的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财产损害碰瓷啊很难过,这些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如何确定人身侵权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黑龙江建企律师事务所赵丽律师解答: 所谓财产损害赔偿是指因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后所造成的财产支出和收入减少,主要包括财产损失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造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
当我们遭遇了事故纠纷时,受害者可以就受伤程度与造成事故的相关人员提出赔偿相关费用等问题,我国对人身损害赔偿是需要一定的证据去证明其损害程度和造成损害发生的原因。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哪些证据材料清单,准备什么材料? 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张志娟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所需证据材料清单: 要求赔偿医药费、住院费的,要提供医院病历、医院收费凭证; 要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医院准许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 要求赔偿误工损失的,应提供
交通意外险投保人群 1、长期出差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机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如果本身没有
审判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有的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如交通事故等),那么受害人能否在向侵权人主张赔偿后,再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呢?或者同时分别主张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呢? 网友咨询:工伤赔偿与侵权赔偿,受害人能否双重主张? 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黎丹丹律师解答: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是两种不同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可以双重主张,但医疗费不得重复主张。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网友咨询: 怎样申请人身保护令?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赵承才律师解答: 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网友咨询: 可以用保证书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天津扬名律师事务所薛志权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保证书是个人、集体、单位,为响应上级号召开展工作、完成任务或做错了事,犯了错误并决心改正面提出保证时使用的专用书信信或文字材料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看见交通事故,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轻微剐蹭,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怎么处理呢? 一、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怎么处理?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3、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2、
当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到侵害时,当事人有权起诉侵害者赔偿人身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人身损害赔偿等级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不同。那么遭到侵害时,人身伤害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遭到侵害时,人身伤害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安徽国天律师事务所张明律师解答: 人身伤害鉴定的程序如下: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
《民法典》规定:妇女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生与不生,由女方决定,所以丈夫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可以要求离婚,但不能因为妻子不生孩子要求妻子给予赔偿。 因为妇女在怀孕生育过程中承担了男方无法代替的艰辛和风险,所以在男女双方因生育产生争议时,应先保护女方的权益,尊重女方的决定。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家都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很多人在结了婚之后也都是会想要一个孩子的。但是现如今有很多的女生,她们在怀孕之后觉得自己当不好一个母亲,于是就残忍地把自己的孩子给打掉了。 网友咨询: 陈先生与刘女士均为徐闻县人。2017年,双方经相亲认识,两人感觉都不错,家里人又逼婚,于是两人仅认识一个月就“闪婚”了。婚后,陈先生返回深圳工作,而刘女士则在家和陈先生父母一起生活。2018年,刘女士生育了第一胎。近年来,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陈先生又准备生育第二胎。2020年初,刘女士又怀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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