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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7月24日7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地铁二号线北京站A出口附近,窃取被害人国某身边的手提袋1个,内有吉列牌刮胡刀,以及其它物品,后被查获,赃物已部分起获。2021年8月19日1时许,张某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号李先生餐厅内,窃取吕某放在桌子上的锤子牌M1L型手机1部,赃物未起获。后张某于2021年8月24日到公安机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网友咨询: 冯水昌伙同张某某、曾某某经预谋,于2020年10月8日9时许,分别持匕首、仿真手枪闯入本市海淀区青龙桥西苑宣化街平房孙某的住处,对孙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间,赵捷在北京市朝阳区、海南省三亚市等地,以帮助他人代购车辆为名,虚构其有能力以大幅低于市场指导价格的优惠价格购买车辆,采取签订代购合同、借款合同等方式,骗取黄某、刘某、北京某2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9名被害人及被害单位钱款共计人民币5100余万元。赵捷于2021年9月26日被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民警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7日11时许,在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日上市场西门路东的公交车站,朱明长趁程维喜上车时不备,从程维喜的裤子后面右侧口袋扒窃现金人民币500元,后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并起获赃款。2021年5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延庆派出所民警将人民币500元现金发还给程维喜。朱明长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朱明长会受到怎样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张国成于2021年9月10日,谎称要租赁被害人王某1的挖掘机,将其骗至北京市房山区某酒店。次日凌晨5时许,张国成在王某1熟睡时,用事先准备的铁锤击打王某1头部左侧致其昏迷,后拿走王某1的小米牌手机一部、驾驶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驾驶王某1的跃进牌货车将其现代牌挖掘机抢走。 途经河北省定兴县,张国成更换拖车,将挖掘机运至河北省泊头市,欲卖给张某。张某因挖掘机来源可疑,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网友咨询: 2021年1月间,姜波、宋正友预谋抢劫钱财,遂于2021年1月17日13时许,在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寿宝庄一车站处见被害人杨某驾驶未悬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5月22日,安徽嘉吉动物蛋白加工有限公司业务员李尧以帮助客户曾某进购10箱对翅为由骗取曾某购货款4200元人民币;2020年5月24日,李尧再次以帮助客户曾某进购10箱对翅为由骗取曾某购货款4200元人民币。2020年5月31日,李尧从安徽嘉吉动物蛋白加工有限公司离职,2020年6月11日,李尧以帮助客户曾某再进购80箱对翅为由骗取曾某购货款人民币33600元人民币。李尧收到货款后,并未帮助曾某购买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在不同语境下,累犯一词有不同的含义,作为量刑情节,累犯是一种特定的再次犯罪的事实,作为量刑对象,累犯是指特定的累犯人。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19日18时许,康义辉在北京市大兴区龙湖天街商场地下一层物美超市内,盗窃被害人庞某2MK女士挎包1个,内有Dior牌润唇膏1只、兰蔻牌口红1只以及身份证1张、医保卡1张、工作证1张。 2021年5月21日17时许,康义辉在北京市大兴区龙湖天街商场地下一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为客体,侵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为对象。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19日9时许,李华旦、梁胜有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某集贸市场,趁罗某不备,将其放在上衣口袋中的一部“苹果”牌手机盗走。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4490元。 2020年11月5日10时许,李华旦、梁胜有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集市,趁成某不备,将其放在上衣口袋中的一部“华为”牌手机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9月,胡鑫作为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代理人,带被害人刘某在山东省龙口市与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刘某向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定金人民币3万元。后胡鑫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代收购房首付款等事由,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8号院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骗取刘某人民币35万元。2019年11月3日,被害人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1月27日,胡鑫被公安机关抓获。胡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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